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三次)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略)10时0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2023年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第五批)(三次)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略):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提供的所有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制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3.1本次采购中涉及采购医疗器械的(详见采购需求),投标人所投医疗器械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产品的注册/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及产品生产厂家的生产许可/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投标人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投标人经营该产品的经营许可/经营备案证明材料复印件。
3.2本项目(略)。
时间:(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投标(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时间:(略)10时00分00秒(**时间)
提交(略):**市大巷口下街50号(西美(略))
开标地点:**市大巷口下街50号(西美尚品德育楼8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为线下交易,投标人(供应商)需递交投标文件(略)。
2、**省(略)(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查看获取采购文件的投标人(供应商)名单,对于发布的更正及其他公告信息无法以其他方式通知各投标人(供应商),请投标人(供应商)自行留意本项目在**政府采购网所发布的相关公告及**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系统通知。投标人(供应商)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不利后果, 其责任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3、投标人(供应商)在编制投标(响应)文件时,项目编号(略),采购需求中如存在和采购文件不一致的,以采(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市大巷口下街50号(西美尚品德育楼8楼)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