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更正事项:(略)
更正内容:
1、商务要求中“1.1付款方式: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的20%;服务期限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第二阶段的服务验收,第二阶段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合同金额。(01包、02包适用)”
现更正为:
第一阶段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约定的金额的80%;服务期限完成后,采购人组织第二阶段的服务验收,第二阶段验收合格支付剩余合同金额。(01包、02包适用)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采购品目:(略)
采购监督机构: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省财政厅政府采购投诉处理中心。
联系电话:(略)、(略)、(略)
联系地址:(略)
采购计划号:(略)[(略)
供应商严禁提供虚假承诺,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本项目中供应商(略):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略)第十九条第一款 “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本项目需要落实(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
服务期限:(略)
采购预算详见采购需求。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市高新区天府四街66号2栋22层1号
联系方式:(略),028-87797107转819/13111881792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转(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