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和规划局 关于《国有土地使用分割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 HK(略))
吴自力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海甸岛五西路70号伊甸家园住宅小区9号楼9-1-601房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略),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2024-04-19 17:(略) |
序号 |
土地分割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略) |
**江中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略) 01GB02126 |
**市海甸岛五西路70号伊甸家园住宅小区9号楼9-1-601房 |
特此公告。
**市自然**和规划局
2024年3月20日
(联系人:符丽萍,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1号窗口;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