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关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第九批)非主供非备供产品挂网信息调整的通知
各医疗机构(略):
根据《**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3-2)》《**省医疗保障局关于执行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公告》等有关规定,非主供和非备供**的第九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产品,企业应按不高于其中选价格的1.5倍或同品种最高中选价挂网供应。经企业申报,按要(略),拟于4月22日起调整相关产品挂网信息(详见附件)。
附件:(略)
**(略)
2024年4月19日
普通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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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略)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