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中心】**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桥梁用钢板(第一批)集中采购项目QLGB-1(第二次)(HBSJ-(略)QT-(略))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略)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桥梁用钢板(第一批)集中采购项目QLGB-1(第二次)(HBSJ-(略)QT-(略))招标公告
|
招标编号:HBSJ-(略)QT-(略)
|
1.招标条件 |
**交(略)(招标人)拟对**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度桥梁用钢板(第一批)集中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略)(标段/包名称)已具(略),现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项目概况 |
建设地点:(略) 建设规模:桥梁用钢板,共分1个标包,标包划分情况、拟招标数量、交货地点等(略) 其他:/
|
2.2招标范围 |
招标范围:桥梁用钢板,共分1个标包,标包划分情况、拟招标数量、交货地点等(略) 标段划分:(略) 交货地点:(略)。 计划交货期:(略)年4月(暂定)。
|
2.3其他:1、招标人将根据工程进度情况和工程材料使用计划,及时向中标人(略),中标人在收到招标人发出的正式供货通知后,按合同约定(略)。 2、本次招标数量只为暂定数量,招标人在供货过程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适当的调整,实际供货量和结算量以招标人的供货通知书并经相关方共同核验(略)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
3.投标(略)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投标人应为桥梁用钢板生产厂家,具体资质要求、财务要求、业绩要求、信誉要求(略)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次招标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 3.6其它要求: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的投(略)。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略)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6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略)(标证通)或办理CA(略),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略)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6.投标相关事宜 |
/。
|
7.评标办法 |
本标段(略)。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略)cn)、**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网址:http://(略)com)(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9.联系方式 |
招标人:
|
**交投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省成套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
地址:
|
**国(略)
|
地址:
|
**市东湖西路平安财富中心B座7-10楼
|
邮编:
|
|
邮编:
|
|
联系人:
|
方工
|
联系人:
|
彭亚美、孙小梅、胡小康、王保东
|
电话:
|
(略)
|
电话:
|
(略)
|
传真:
|
|
传真: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网址:
|
|
网址:
|
|
开户银行:
|
|
开户银行:
|
|
账 号:
|
|
账 号:
|
|
|
2024年04月19日
|
附录: (略)
标包号 |
建设项目名称 |
暂定招标数量(吨) |
暂定交货地点 |
备注 |
QLGB-1 |
双柳桥 |
33381 |
具体交货地点详见表下说明 |
|
说明: QLGB-1标包交货地点为:(略)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要求)
资质要求 |
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桥梁用钢板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须达到220万吨且具备配套炼钢能力(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 4、具有近两年(202(略))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提供2022年和2023年检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要求)
财务要求 |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亿元(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彩色扫描件)。 |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要求)
业绩要求 |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个桥梁用钢板合同业绩(提供合同彩色扫描件)。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要求)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略)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它要求)
其它要求 |
按照招标文件附件“十三、其他资料(保供承诺函)”的格式要求制作并上传到投标文件相应节点中。 |
附录7 重大偏差一览表
序号 |
评审因素 |
重大偏差认定标准 |
1 |
投标文件 |
投标文件不能正(略) |
2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或资质证书不一致,且未提供相关部分的合法批件 |
3 |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文件封面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2)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单位电子印章; (3)投标函未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法定代表人的个人电子印章或电子签名章。 |
4 |
投标文件的内容 |
投标文件缺少以下任一项内容:投标(略)(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分项报价表、基本情况表、近年财务状况表、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投标人信誉声明、投标材料质量标准的详细描述、技术支持资料、相关服务计划 |
5 |
联合体投标人 |
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
6 |
报价唯一 |
有两个及以上的报价(指投标函中的大写报价) |
7 |
备选投标方案 |
投标人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
8 |
营业执照 |
未提供营业执照(略) |
9 |
资质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1、投标人(略),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 2、桥梁用钢板生产厂家年生产能力须达到220万吨且具备配套炼钢能力(附相应证明材料彩色扫描件)。 3、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提供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彩色扫描件); 4、具有近两年((略)省、部级及以上质检部门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检测报告(提供(略)测报告彩色扫描件)。 |
10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2021年度和2022年度年营业收入均不低于5亿元(提供2021年度和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彩色扫描件)。 |
11 |
业绩要求 |
投标人不满足以下任一情形均属于重大偏差: 2021年1月1日至今,至少具有一(略)。 |
12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出现(略): (略);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2、投标人在(略) 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 4、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①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略)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②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③其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略)gov.cn/)中被列为黑名单,且按联合惩戒要求禁止参与招投标的。 |
13 |
其它要求 |
未按照招标文件附件的格式要求提供“保供承诺函”。 |
14 |
投标报价 |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本标段(包)最高投标限价。 |
15 |
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一) |
投标人(略):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标段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代理同一个制造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投标; (5)为本标段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6)为本标段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7)为本(略) (8)为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 (9)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0)与本标段(略)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略)); (15)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略)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6)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近(略)的; (1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
16 |
存在的其他情形(二) |
投标人存在以下任一情形: (1)不按评(略) (2)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3)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经**省公共**交易平台评标系统检测出制作投标文件的电脑机器码一致的。 |
投标人存在上述情况的均属于重大偏差,其投(略)。投标人出现未列入上表情形的不属于重大偏差,按细微偏差处理,评标委员会不得因细微偏差否决投标。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