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 (**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略)
项目名称:(略)
采购方式:(略)
预算金额:(略)
采购需求:(略)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略)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略):
采购包1:
1.投标产品为医疗器械的,投标产品须符合《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要求并提供齐全有效的中华人民**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须符合《(略))。
2.供应商(略),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商或其授权的总代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具有授权权限的总代理商对所投产品的授权,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
3.投标产品为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的,须符合《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要求,并提供生产厂商和经销商的供辐射安全许可证。若投标(略),可不提供制造厂商的辐射安全许可证,但须提供制造厂商授权在中国的合法代理人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合法代理人对所投产品授权的,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文件需能(略),并提供授(略))。
时间:2024年04月20日至2024年04月26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略)(响应)管理-未获取采购文件中选择本项目获取招标文件
方式:(略)
售价:(略)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09时30分00秒(**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略)3楼本项目开标室
开标地点:(略)3楼本项目开标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883180(略),采购计划编号:51152524210200000904[2024]00060。2.监督部门:**市**财政局,监督、投诉受理部门电话:0831-5418361,地址:**市**兴盛路县政府办公楼5楼。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
(略)
2024年0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