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部拟对以下项目组织实施集中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相关法规要求,现将该项目采(略),征求供应商意见建议。
一、项目名称
某部礼堂室内LED屏及影音设备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需求
序号 |
项目名称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质量技术标准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1 |
某部礼堂室内LED屏及影音设备采购项目 |
项 |
1 |
详见附件 |
详见附件 |
某部 |
|
说明 |
1.本项目共1包,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预算金额:(略) 4.投标报价应包括所有服务及招投标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等价格。 |
四、(略)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8日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略)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企业或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的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不得同时参加(略)。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略)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特定资质要求:(略)
(七)合同履约要求:在项目中(略),以采购方要求为主,商定供货时间、安装要求,不得分包。安装完成正常使用之前产品一切风险归中标供应商承担;投入使用后,除不可抗力外,对于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相关责任和风险,主要由中标供应商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人要求,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和其他要求。
六、(略)
供应商对采购需求以及供应商资质如有异议,请按以下要求及内容制作成文件材料,在公示期内以网上电子邮件形式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发送至电子邮箱(略)@qq.com同时抄送至(略)@qq.com和(略)),未按要求提供的材料将视为无效。
(一)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参数建议。
(二)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箱。
(三)邮件附件:需提交(略),具体(略):
1.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略));
3.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不需提供);
4.法定代表人资格(略)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在本公示前6个月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见附件2);
7.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PDF文件要求:采用A4纸幅面,将上述序号1-7内容逐页加盖企业公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大小在5M以内,文件名(略)。
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的意见建议,应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严禁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我部将(略),作为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必要参考。此次公示旨在征询、收集潜在供应商的意见建议,是否采纳不影响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后续采购活动,我部不予书面回复。该项目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请关注后续发布的采购公告。
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不接受供应商报名,具体报名时间、报名要求等内容,将在该项目后续发布的招标采购公告中予以明确。
七、有意愿参与该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须登录供应商管理系统(互联网网址:(略)cn)进行注册。依托电子招投标系统实施的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必须完成注册,方可报名、获取采购文件。线下组织的非电子化项目,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八、采购机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周先生:(略),邮箱:(略)@qq.com(采购方)
曾先生:(略),邮箱:(略)@qq.com(需求方)
江 工:(略),邮箱:(略)(代理机构)
九、监督部门及(略)
项目监督人:(略)
办公电话:(略)
附件:(略)
2.技术参数及资质建议表
2024年(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