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
根据《**市公共**交易监督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对中国塑料城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略)
公示时间:(略)(不少于3日)
各潜在投标人及相关单位若对招标文件存有意见的,请在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或向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意见(略))反映。
招标人:(略)
招标人地址: (略)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电话:(略)
附:中国塑料城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舜汇东路与城东路、**北路交叉口改建工程招标文件
附件
中国塑料城综合配套基础设施项目-舜汇东路与城东路、*(略)
公告内容.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