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竞争性谈判公告
((略))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项目概况:
包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服务期限 |
备注 |
1 |
(略) |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采购项目商务和技术要求 |
(略)范围内指定地点 |
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视情(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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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略)
2.本项目第1包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成交数量比例按1:3计算,成交价格确定方式按照各自报价下浮率执行。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略)。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略)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
(1)报价供应商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造价咨询业务。
(2)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备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
(六)报价企(略),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略),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谈判文件申(略)
(一)申领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04月28日,每日上午0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
(二)申领地点: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略)@163.com。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必须包含造价咨询业务;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略)(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略)(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提供本项目经理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代理机构邮箱:(略)@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略)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略)
(二)报价截止时间:(略)
(三)报价地点:(略)**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略)
(二)谈判地点:(略)**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八、现场踏勘
不组织。
九、标前答疑会
不组织。
十、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上发布。
十一、采(略)
采购单位:(略)
联 系 人:(略)
办公电话:(略)
地 址:(略)
采购代理机构:(略)
联 系 人:(略)
移动电话:(略)
地 址:(略)**长安路1001号长安大厦1号楼(办公楼)20层
十二、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略)
移动电话:(略)
二〇 二四 年 四 月 二十二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