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污水成套处理
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项目(略)污水成套处理设备采购已由(略)批准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比选人为(略)。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竞争性比选。
2.项目概况和比选范围
2.1 项目地点:(略)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污水成套处理设备的用于**轨道交通15号线工程机电设备系统(含装饰装修)采购及安装项目,本次采购设备主要包括中水处理全集成一体化设备、含油废水成套处理设备、生活污水成套处理设备、埋地式污水一体化处理设备等;采购数量暂定为8套(数量以项目具体实施为准),项目具体(略)。
2.3 比选范围:包括完成污水成套处理设备的供货(设计、制造,含备品、备件、专用工器具等)、设计联络(含接口设计)、厂验、监造、装配(含出厂前组装、测试和检验、现场整体组装等)、装卸、运输(含包装、保险)、安装、调试(略)利,以及质量保证期内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4 交货地点:(略)
2.5 交货期:以甲方通知为准。计划开始交货日期:(略)
2.6 标段划分:无
2.7 其他:/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略):
(1)制造商
(2)代理商
3.1.1 参选人为制(略):
(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省、市级及以上《环境污染治理资质》甲级资质;
(3)生产商承诺须具备本工程项目所需设备的生产、制造能力,有较先进的制(略)验设备。
3.1.2 参选人为代理商应符合以下要求:
(1)具备有效的(略)
(2)具有参选货物制造商授权书;
(3)参选货物制造商(略).1.1项的规定。
注:本比选项目,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略),否则各相关参选均无效;同一品牌同一型号货(略)无效。
3.2 参选人还应在业绩、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详见比选文件第二章参选人须知第1.4.1项内容。
3.3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4月22日09时00分到2024年4月25日12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的参选人,可以将法人身份证明和单位授权委托书盖章扫描后发送至邮箱(cqiic_zb0304@163.com)领取比选文件,或者持参选人法人身份证明(如是授权代表还需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在(略)((略)**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18楼1803室)领取比选文件。
5.参选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
递交方式:递交至(略)**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开标厅。地点为:(略)**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1楼LED显示屏。
6.比选时间及地点
比选时间:(略)
比选地点:**咨询大厦开标厅((略)**五简路2号**咨询大厦A座,具体开标厅详见当天1楼LED显示屏)。
7.发布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略)(https://www.cqiic.com)和(略)(http://oa.cme-gc.com:8088/)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 址:(略)北部新区**大道中段60号(机电大厦8楼)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比选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五里店五简路2号
联系人:(略)
电 话:(略)
(略)
邮 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