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建设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建住部[2(略)3] 1(略)号])、《关于印发<**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则>的通知》(徐房发[2(略)6]64号)等文件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特将前期物业管理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标的:
大华潘安湖首府﹒岚翠项目项目前期物业管理
二、项目概况:
(略)平方米,小区人车混行出入口3个,高层10栋楼,洋房27栋楼,高层地上计容面机(略).03平方米,洋房地上计容面积(略).21平方米,高层20部电梯,洋房54部电梯,共有电梯74部。机动车车位1919辆(其中,地上车位63辆、地下车位1856辆),地下建筑面积81217平方米(其中地下车库面积58152平方米,住宅地下室5290平方米),其中非机动车库17775平方米,小区总户数1852户。项目绿化率35%,建筑密度21.5%,容积率1.76。项目供电、供水、通讯管线、监控系统等配套设施齐全。项目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
三、招标人
大华(集团)**湖畔置业有限公司
四、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在**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的物业服务企业;
五、服务质量要求
物业管理达到《普通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标准》(中物协[2(略)4]1号)二级标准(商业、办公、酒店式公寓参照执行)。
六、投标人报(略)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经年审合格);
2、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业绩自述材料,拟委派主要负责人身份证、物业管理经理岗位证书、劳动合同、公司缴纳的养老保险金证明(近两个月)及简历。
说明:投标申请人提供以上资料均为一式一份,并按照上述顺序装订,所有的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同时携带的原件由招标代理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上述资料有任何一项缺漏,报名都将被拒绝。投标申请人必须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投标资格。
七、资格预审
投标人报名后,由招标(略)。在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过多时,招投人选出不少于五名作为投标人并发放招标文件。
八、时间、地点安排:
序号 |
内容 |
时间 |
地点及备注 |
1 |
发布招标公告 |
2024年4月22日 |
**市智慧物业平台 |
2 |
接受报名 |
2024年4月28日 9:(略) 14:(略)——16:(略) |
报名地点: **综合行政执法局102 |
3 |
报名截止时间 |
(略) 16:(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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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资格预审及通知投标人 |
2024年(略) |
|
5 |
踏勘现场 及答疑会 |
(略) 9 :(略)后 |
由招(略),按招标人确定的时间、地点执行。投标人也可自行前往项目现场。 |
6 |
发招标文件 |
(略) 9:(略) 14:(略) |
领取招标文件 |
7 |
截标及开标会 |
(略) 14:(略) |
(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
九、联系人: 燕宝林 联系电话: (略)
特此公告
大华(集团)**湖畔置业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