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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三山经济开发区高安街道泥埠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约220.5亩土地经营权出租公告

安徽芜湖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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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租方承诺

1、本次出租标的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出租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出租,符合《中华人民**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2、本次资产出租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相关行为(略),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已认真考虑产权出租行为可能导致的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

4、我方所提交的本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我方已充分了(略)项规定,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6、我方如选择以网络竞价方式实施资产出租,表明我方已了解并认可《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等内容和规定,网络竞价(略)异常、竞价活动中断的,我方授权**(略)或重新报价;

7、对竞租本次出租标的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我方承诺已履行了通知及征询的义务,并在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内就信息公告内容,行权期限、方式及后果等通知享有优先承租权的权利人;

8、出租标的成交后,我方承诺按照**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收费办法及相关交易文件的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用,不因与承租方任何争议或合同解除终止等任何原因拒绝交纳或主张退还交易服务费用。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出租标的简况

(一)出租标的基本情况:

(略)亩,四至面积可能包括水渠、道路等基础设施占地,非纯可耕作面积。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代码

标的名称

面积(亩)

四至范围

三年期出租底价(元)

交易保证金(元)

状态

N0168TD(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街道泥埠社区棋杆39亩土地经营权

39

**棋东组农田水沟;西至棋西组农田;南至棋东组农田;北至村庄道路。

46,800

10,000

公告中

N0168TD(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街道泥埠社区棋杆8亩土地经营权

8

**村庄道路;西至棋西组农田;南至村庄道路;北至毛竹园。

9,600

2,000

公告中

N0168TD(略)

**三山经济开发区**街道泥埠社区棋杆矿山修复7亩土地经营权

7

**棋东组农田;西至棋西组山地;南至毛竹园;北至山头组水田。

6,300

2,000

公告中

N0168TD(略)

(略)亩土地经营权

166.5

**横山河路;西至巢黄高速天垾大沟埂;南至花海项目树林地;北至天垾大沟埂。

149,850

30,000

公告中

(二)出租标的现状:

标的N0168TD(略)、N0168TD(略)、N0168TD(略)为原种植户种植中;N0168TD(略)为闲置状态。

(三)租赁用途:

粮食作物种植。

(四)租赁期限:

3年,租赁期限自出租标的办理移交日算起。

(五)特别提示:

意向竞租方如需查勘出租标的,须在报名时向**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提交申请,由**长江农(略),通知现场查勘时间,由其自行查勘现场。

三、出租方

****三山经济开发区**街道泥埠社区股份经济**社。

四、出租行为的内部决策及批准情况

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相应决策程序,并获得了相应的批准。

五、出租标的的作价依据

出租底价经三山经济开发区**街道泥埠社区股份经济**社股东代表大会决议通过及三山经济开发区**街道办事处批准。

六、交易条件与意向竞租方资格条件

(一)交易条件

1、3年期租金出租底价:(略)

2、租金支付方(略):

(1)租金按合同年度支付,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为全部合同年度总租金的平均值。

(2)第一个合同年度租金自《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由承租方付至**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后每个合同年度的租金在上一个合同年度结束前一个月内支付至出租方指定账户,由承租方(略),否则出租方可单方解除《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并追究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3)自第一个合同年度《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生效之日起,承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如承租方未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则为扣除(略))自动转为承租方支付第一个合同年度《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价款的一部分。

3、与标的出租的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竞租方承诺:已全面了解并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交易规则、规定;已经适当的批准与授权参与本次标的竞租;所提交的竞租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2)意向(略):已对出租标的进行了实地勘察,对出租标的的现状完全知悉且无异议,对其存(略),投资风险自行承担,与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3)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凭**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按照出租标的对应的土地移(略)移交(具体移交时间以出租方通知为准),承租方应配合办理出租标的的移交手续,无正当理由不接受的,即视同出租方已按期完成出租标的的移交,出租标的自移交(或视同办理完毕标的移交)之日起的(略),与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

(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标的N0168TD(略)、N0168TD(略)、N0168TD(略)为原种植户种植中;N0168TD(略)为闲置状态。”的情况已完全知悉,对可能存在的移交或延迟移交问题及由此产生的相关经济、法律责任自行承担,与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无关,不得以此为由追究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经济、法律责任或单方终止双方已签订的合同。

(5)意向竞租方承诺:如出租标的实际面积与本公告公示面积存在差异时,在与出租方移交时以实测为准,双方共同参与测量,实测面积由双方签字确认;出租标的租金最终结算价款按最终实测面积计算(出租标的租金最终结算价款=本次成交价款÷挂网面积×出租标的最终实测面积),多退少补。

(6)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经营权期限内,承租方不改变土地用途,每年须不少于一季油菜种植;不(略)

(7)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承租方应依法保护合理利用土地,增加投入以保持土地肥力,不得随意弃耕抛荒,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造成损失的,相关责(略)。

(8)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或出租方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监督和检查;因安全事故、社会治安、自然灾害等原因产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承租方自行承担,与出租方无关。

(9)意向竞租方承诺:在租赁期限内,因承租方对出租标的未尽到(略)承租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0)意向(略):在经营权期限内,土地被依法征用(略),需要中途终止合同的,承租方应无条件服从终止合同。终止时,租赁期限有剩余的,出租方按租金价款总额以月(不足一个月的不计)为单(略),退还承租方。

(11)意向竞租方承诺:承租方完全履约至《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届满的,承租方应(略)(含截止日当日),按相关要(略)。

(12)意向(略):如《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提前终止的,承租方应在收到出租方要求交回出租标的通知之日起10日内(含收到通知当日)按相关要求将出租标的交回给出租方,租赁期限计算到承租方按相关要求交回给出租方的当日。

(13)意向竞租方承诺:合同期满或承租方提前终止时,承租方应无条件履行交回手续,经出(略),应在当季农作物收获后负责清理地上附属物,将土地进行平整、恢复原状,将添置的可移动设施、设备自行撤走,否则视为承租方放弃土地上的附属物及设施、设备所有权,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置,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出租方提出赔偿或补偿。

(14)意向竞租方承诺:对于承租方支付(略),开具发票产(略)。

(15)意向(略):意向竞租方同意按不低于租金底价对出租标的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意(略),并以租金底价作为报价。

(16)意向竞租方承诺:对拟定的《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样本)内容无异议并遵照执行。

(二)意向(略)

意向竞租方应为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含个体工商户和农村承包经营户)。

七、交易信息

(一)公告期

自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5月8日。

(二)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周期内征集到意向竞租方数量不少于1个且该**周期结束,本项目公告期结束),最多**(20)个周期。

(三)报名时间

自(略)每工作日8:00至12:00,14:30至16:30)。

(四)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要求及处理

1、交易保证金的金额:(略)

2、交易保证金交纳时间:意向竞租方应于报名截止日(如公告期**,报名截止日按**公告期作相应顺延)的16:30前,将保证金全额支付到**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实际到达指定账户时间为准),否则视同意向竞租方自动放弃对标的的竞租,**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办理报名手续。

3、交易保证金处理:

(1)如因意向竞租方原因而非出租方、**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原因,意向竞租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视为意向竞租方违规违约,将承担相关法律、经济责任;出租方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同时有权取消该意向竞租方的承租资格;该意向竞租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出(略)。

a.意向竞租方已提出有效竞租申请(**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已发放竞租申请受理通知)后,单方(略)

b.在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时,以标的的出租底价(挂牌价格)作为起始价,所有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均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网络竞价系统中报有效报价(加价报价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减价报价的,报价不得高于出租底价;其他方面均应符合项目的竞价规则)而导致标的未成交的;

c.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长江农交所相关通知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的;

d.被确定为承租方的意向竞租方未按信息披露公告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相关通知要求与出租方签订《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的;

e.意向竞租方存在《**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中规定出租方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权不予退还意向竞租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并作为支付给出租方或**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的违约金的其他情形。

(2)**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按照下列情形,在规定时间内将交易保证金退还至意向竞租方的银行账户:

a.意向竞租方(略),在**长江农(略)请受理通知前,意向竞租方书面向**长江农林产权交易(略)现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收到意向竞租方书面明确表示放弃竞租并经**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同意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其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予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事先有约定的按约定路径,但收款方须仍为意向竞租方,下同)、无息退还;

b.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不合格意向竞租方”的且未发现其存在(1)中所列情形的,**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该意向竞租方最终被确认为(略)以一次性、原额、原路径、无息退还;

c.意向竞租方经资格审查最终被确认为“合格意(略)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应当在确认该意向竞租方为非承租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意向竞(略);

d.意向竞租方发生以上(1)项下的违约行为,导致《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无法签订或无法履行的,出租方有权对出租标的进行重新公告交易。重新(略),违约的意(略)公告交易的标的成交价(对于没有产生成交价的,出租标的出租底价视为出租标的成交价)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本(略)标的成交价款迟延履行期间为本次公告交易付款期限(略)R利率双倍计算),均由违约的意向竞租方承担,由出租方追究违约的意向竞租方的相关法律、经济责任。

(4)在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承租方向**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支付约定的交易服务费用,否则,**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于承租方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的第3个工作日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承租方的交易服务费用。

(5)本公告中涉及交易保证金相关约定的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交易保证金的退还、暂不予退还、不予退还、争议处置等等)应依照《**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执行。

(五)报名地点

**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市渡春路1号(**(略)))

(六)报名时应提交的主要资料

本项目相关备查文件可至交易所现场查阅(略)

(七)交易方式

1、信息披露公告期结束,如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竞租方,采取协议转让的交易方式。

意向竞租方应当按照**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发出的《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进行报价(意向竞租方的报价不得低于出租底价,如意向竞租方(略)租底价,并以出租底价作为报价),该报价确定为本标的成交价,该意向竞租方确定为承租方。承租方应按《意向受让方资格确认及交易安排通知书》的要求签订《成交确认书》。

2、信息披露公(略),如征集到两个及(略),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的交易方式。

确定最终成交价格及承租方后,在规定的(略)(如意向竞租方(略),则应于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到**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如意向竞租方采取现场网络竞价的,则应于竞价结束后现场签订《成交确认书》)。

3、交易方式由**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4、加价幅度由**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并另行通知。

(八)交易签约

承租方应于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依据《成(略)。

(九)竞价规则

竞租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略)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略)内容。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租、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租。

(十)交易时间

由**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确定交易时间,并另行通知。

(十一)交易双方签订(略),承租方依据《土地经营权租赁合同》 约定将出租标的第一个合同年度(略)租方足额支付交易服务费用后,**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在3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八、联系方式

**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传 真:(略)

联系地址:**省**市渡春路1号(**市人大原办公楼)

(略)亩土地经营出租项目的相关公告信息以**长江农林产权交易所网站((略)com)发布的相关信息为准。








****三山经济开发区**街道泥埠社区股份经济**社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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