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玉柱土地使用权人变更公告
土地使用权人(略)
编号:(略)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下列《国有土地使用证》的土地使用权人进行变更,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2024年5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变更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市新区政务服务大厅E区不动产调查登记中心(原新区客运站)
联系电话:(略)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 |
坐 落 |
原土地 使用权人 |
拟变更土地 使用权人 |
(略) |
**市新工办事处新工小区零号楼205 | 李睿 | 弟玉柱 |
公告单位:(略)
2024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