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高新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已由柳梧新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以柳区管经【2024】3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
2、项目(略)
标段 划分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招标范围 |
服务周期 |
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
**高新区道路绿化提升工程项目(水土(略)) |
(略)m2以及拆除、景观电器、绿化灌溉工程等(包括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严格按委托内容、技术规范及相关法规的要求,提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等相关技术文件,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评审。 |
自合同签订后 184日历天内完成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水土保持,近三年(2021 年至今)至少独立完成过一(略)目的能力;
3.2 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专业执业资格;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投标。
3.4 资格审查方式:(略)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 无行(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http://(略)gov.cn);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7 4、(略)
3.8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 4 月 23 日 10 时 00 分至2024年 4 月 28 日 18 时 00 分(**时间,下同),将公司资料(包括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及人员证件等资料加盖公章)送至(略)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为 (略)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发布(略)
本竞争性磋商公告在《**自治区建设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 (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