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略)受(略)委托,将对“**经开区金泰六路(金江五路以北段)新建道路工程、**经开区东部厂房公交停靠站施工项目(EPC)、**经开区**分局特巡警大队日常训练场地扩修项目、**经开区金海办事处千亩苑小区、沱河小区、龙河小区消防、电梯维修工程项目、**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网提升改造及监测项目(四期)二标段监理”进行竞争性磋商。
为维护公共**交易当事人合法权益,确保公共**交易活动公开、公平、公正,现将项目采购文件予以标前公示(详见附件),以广泛征求潜在投标人意见。欢迎各潜在供应商就所是否有倾向性、歧视性、合理性等内容按以下要求提出宝贵意见。
如对公示内容有任何意见或建议,请您在竞争性磋商文件公示时间内,将反馈意见和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后通过邮箱发送给我们或纸质版邮寄,我单位将对意见或建议进行汇总,并结合项目实际,进一步修订完(略)。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采购文件公开公示时间为:2024年4月23日至2024年4月25日。
对本次(略),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略)
地 址:**银河一路环宇国际广场5号楼(略)
联系方式:(略)
联系邮箱:(略)
相关情况说明及注意事项
(一)所有潜在供应商对提交的意见应本着自愿原则,采购人不给(略)。
(二)无论采购人是否采用意见,投递人应保证提交意见的真实性、客观性和有效性,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客观的为采购人提出有效可行的意见建议。
(三)采购人有权针对意见不了解、不清楚的地方,可咨询投递人,投递人应保证相关人员能够及时、客观、真实地回复采购人咨询的问题。
**经开区监理竞磋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