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机场航站楼接站柜台项目招商公告
2024年**机场航站楼接站柜台项目已具备招商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商。
一、项目概况及招商范围
1.项目编号:(略)
2.经营地点:(略)
3.项目内容:2024年**机场航站楼接站柜台项目采用公开招商的方式,本项目项目规划为2个标段,招商保证金为人民币50000元。具体标段信息如下:
标段 |
区域 |
柜台(节) |
产品组合 |
经营期限 (会计年) |
1 |
航站楼1楼国内到达大厅 3号柜台 |
1 |
旅游咨询等相关服务 |
1+1 |
2 |
航站楼1楼国内到达大厅 4号柜台 |
1 |
旅游咨询等相关服务 |
1+1 |
备注:
1. 因疫情管控形势明显好转,本项目成交单位不再与(略)入驻胶东机场航站区单位在2024年度享受同等经营管理费调整政策。
2.响应单位可同(略),但不可兼中。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的企业。
3、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申请人无欠付(略)款项。
4、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申请人,有关联关系的公司只接受一家公司申请。关联关(略)(下级公司)、合营公司、联营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公司、其他存在实质关联或控制关系的不同公司等。
5、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本次申请拟经营项目。
6、响应人至响应截止日,通过“信用中国((略)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等名单。
7、响应人与(略)或下属单位**中不存在欠租、欠费等违约行为,欠款统计账期截至招商公告发布之日的上月最后一个自然日。响应人与招商人不存在未结诉讼、仲裁案件,或未执行完毕的生效法律文书,或其他未解决的争议事宜,响应人未被招商人列入黑名单(评审时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未提供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8.符合经营该行业的其他法律法规。
三、资格审查方式:(略)
四、(略)
1.时间:2024年4月24日-2024年4月29日。
2.方式:(略)
3.响应人须在获取时间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携带所需材料至报名地点获取招商文件。逾期获取招商文件不予受理,未获取招商文件者不受理其响应。
4.获取招商文件地点:**市****东路12号鹏利**商业中心1909室。
5.获取招商文件所需提交资料:响应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粘附法定代表人(略))(需提供相关材料(略)),上述文件(略)。
6.招商文件200元/份,现场缴纳,售后不退。
7.购买文件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响应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审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8.响应人用于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的准确有效的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和联系人不得随意更换。本项目招商响应过程中相关的澄清、修改、资料、通知等信息均通过此联系方式发送至响应人,逾期不(略),若因登记的联系方式有误、通讯障碍、无人应答或未及时查阅等因素给响应人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响应人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即评审时间):
时间:(略)
地点:**市****东路12号鹏利**商业中心1908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略)官网或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商人:(略)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招商代理机构:(略)
地址:**市****东路12号鹏利**商业中心19F
联系人:(略)
联系方式:(略)
邮箱:(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