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江府批复〔2023〕91、92、94号),(略)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3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委托**市政务服务中心具体组织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略)
编号 |
土地 位置 |
宗地总面积 (平方米) |
出让面积 (平方米) |
土地用途 |
出让年限(年) |
容积率 |
拍卖起叫价 (万元/亩)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1 |
厚坝万寿村(HB-A-18(略)) |
(略)1亩) |
(略)1亩) |
商业用地 |
40 |
≤2.0 |
360 |
1376 |
2 |
大康旧县村(DK-JX-01) |
(略)8亩) |
(略)8亩) |
商业用地 |
40 |
≥1.0且≤1.5 |
200 |
2000 |
3 |
青莲红岩村(QL(略)) |
17258.13(25.89亩) |
(略)9亩) |
商业用地 |
40 |
≥1.0且≤1.5 |
200 |
1036 |
地块详细规划详见《(略)地块规划设计条件》(江自然**设〔2023〕071、078、057号)。
二、中(略),除下例情况:(一)我市境内因自身原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的;(二)我市境内因自身原因造成土地闲置尚未处置的;(三)**市人民法(略),不能参加竞买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拍卖不设底价,拍卖以土地单价增价方式自由竞价。竞得者自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一个月内(略)(不计算分期付款利息)。
四、建设时间要求:本次拍卖出让的宗地取得土地使用权后1年内开工建设,开工建设后3年内竣工。
五、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
参加拍卖的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4日至5月13日(节假日除外)到**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桃花岛办公地点一楼大厅3号窗口)或**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获取拍卖文件并申请报名。
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略)6:00;竞买保证金若以转账的方式支付,须在(略)6:00前到达指定的银行账户。
竞买保证(略):
开户行:(略)
户 名:**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交易保证金专户
帐 号:(略)
竞买保证金缴款银行帐户2:
开户行:(略)
户 名:(略)
账 号:(略)
竞买保证金缴款银行帐户3:
开户行:(略)
户 名:(略)
账 号:(略)
经核实到账且具备申请条件的,**市政务服务中心将在2024年5月13日16:(略)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略)4:00在**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市涪**三**路北段1号桃花岛商业街第4幢商业楼)举行。
七、(略)
(一)**市公共**交易服务中心一楼办事大厅3号窗口
联系电话:(略)
(二)**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18号窗口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三)出让人:(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略)江自然资告字[2024]3号.pdf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