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 |
**市水利局 |
项目名称 |
秦淮河**河**段整治工程 |
建设地点 |
**市**河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凤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为(略),**河属秦淮河支流,**河**段自北山水库至赤山北麓**市界,总长40.2km。本次设计改造范围为房家坝至赤山北麓**市界,途径华阳镇、开发区、二圣镇,长19.174km。 |
主要环境(略) |
施工期 废气 1、(略):道路扬尘可通过修筑坚实路面,保持(略),适时洒水加以控制。 2、机械尾气:加强施工机械的维护保养,禁止其超负荷作业;做好运输、施工作业的管理,减少各车辆、机械内燃(略)检测。 废水 1、生活污水依托设施处理达标后接管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入污水处理厂处理。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有相应容量的隔油沉淀池,冲洗废水(略),经过隔油、沉淀处理后回用,多余部分亦可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对外排放。 噪声 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合理布局、禁止夜间施工、加强施工管理等措施缓解噪声影响。 固废 1、建筑垃圾按规定运送至政府指定的场所处理。 2、生活垃圾环卫清运。 营运期 本项目属于河湖整治类项目,项目运营期间不会产生废水、废气等环境污染。泵站后续由乡镇运营,本项目不涉及泵站噪声。 项目施工结束后的环境影响主要(略),同时也使区域环境质量得到较大改善,无需设置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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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略) |
无 |
听证权利告知 |
你可向**市**生态环境局提出书面听证申请,电话(兼传真)(略)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审批联系人:(略) 固话:(略) 邮箱:(略)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4年4月22日至2024年4月26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