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测平台
**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2%股权及**煤电公司对郑新铁路不低于1.581亿元债权(预披露)交易机构:**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
HA2024DF(略)-0 | 监测编号G32024HA(略)-0 | |
**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不低于2%股权及**煤电公司对郑新铁路不低于1.581亿元债权 | 转让底价(万元)面议 | |
21个工作日 | 预挂牌起始日期(略) | |
** **市 | 预挂牌结束日期(略) | |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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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略):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略)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略)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郑新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市**中原西路188号郑煤大厦西楼10层 | ||
黄际敏 | 所在地区** **市 | ||
2007-09-29 | 注册资本(万元)10000(人民币) |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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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铁路运输业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略) | ||
中型 | 经营范围从事地方铁路客、货运输服务(凭有效许可证经营);矿用物资、矿用配件及五金建材的销售 | ||
151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 | ||
2 | 股份总数|||
是 | |||
1 | **煤电股份有限公司 | 51 | |
2 | **中州铁(略) | 49 | |
(略) | -(略) | -(略) | |
3(略) | 3(略) | -(略) | |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24-03-31 | (略) | -(略) | -(略) |
季报 | 2(略) | 3(略) | -(略) |
是(放弃或不涉及) | |||
否 | |||
预披露不产生邀约,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 |||
预披露不产生邀约,项目信息以正式信息披露内容为准。 |
**煤(略) | |||
国有控股企业
| 企业类型
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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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矿业-煤炭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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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 | ||
地级市国资委监管 | 监管(略)** **市 | ||
**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煤炭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文件类型其他(略) | ||
(略) | 批准文件名(略)中共(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略) |
评估报告文号 | |||
评估基准日 | |||
转让标的评估值 | 万元 |
1、意向受让(略)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意向(略),不存在失信行为(意向受让方应提交**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书面查询报告)的证明文件。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王兵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略)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略)@qq.com |
交易机构网址 |
特别声明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中原(略)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略)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中原产权交易有限公司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略)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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