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县四方井服务建筑1楼2号门市招租 | ||
项目编号 | (略) | 租赁底价 | 3.49056 万元 |
信息披露起始日期 | 2023-04-23 | 信息披露结束日期 | 2024-04-28 |
标的所在地区 | **市>市辖县>**县 | 资产类别 | 房产租赁 |
本出租方(或委托会员)现提出申请,将本项目通过贵所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资产租赁信息并招租。本出租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我方已知晓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贵所交易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2、本次资产租赁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租赁(略),我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资产租赁不存在任何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资产租赁,符合我国担保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审核;
3、我方租赁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略),并获得相应批准;
4、我方所提交的本信息发布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6、涉及标的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我方将在资产(略),就资产租赁公告内容、优先权行权期限、行权方式及后(略)
7、我方对填写的电话、邮寄地址、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予以确认,请按此送达交易相关通知和函件;
8、我方已知悉并认可贵所的收费项目及标准(https://(略)com/News2017?id=204),同意按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我方若发生违规违约行为,给意向承租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同意以我方在资产租赁公告中设定的交易保证金金额承担违约责任。交易保证金(略),利益受损方可(略)。
标的名称 | **县四方井服务建筑1楼2号门市招租 | ||||
坐落 | **县四方井服务建筑1楼2号 | 楼盘名称 | |||
租赁底价 | 3.49056 万元 | 租赁期限(年) | 3 | ||
租金支付方式 | 按年支付 | 免租期 | |||
租金递增方式 | 按照国家正式发布的上年度同期GDP增长率的50%逐年递增 | 招租用途 | |||
产权证号 | |||||
楼层 | 一楼 | 结构 | 钢筋混凝土结构 | ||
房屋证载用途 | 招租面积(㎡) | 约96.96㎡ | |||
优先权人是否行权 | 否 | 移交时限 | 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 | ||
是否(略) | 否 | ||||
评估/咨询/估价报告文号 | |||||
评估/咨询/估价基准日 | - | ||||
标的踏勘联系人 | 唐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
招租方名称 | **江来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
行为(略) | **县国有(略) | |||
评估备案机构 | - |
以下交易条件为招租的基本条件,是租赁合同的必备条款。意向承租人(略),但可对该条件进行细化和补充,其中优于该基本条件的内容应当作为招租文件和租赁合同的组成部分 | ||||||
与租赁相关其他条件 | 一、该标的租赁底价为首年年租金。 二、意向承租方可在挂牌期内通过现场报名(工作时间)或网上报名(详见网上报名操作指南https://(略)com/help/)方式办理报名手续,并交纳相对应的保证金至**联交所指定账户(挂牌截止日24时前到账,以到账为准)。 三、若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略)方,则采取互联(略)。 四、为保护出租方和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出租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交易资格确认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若非出租方原因,意向承租方(承租方)出现下列情形导致交易无法推进或影响交易秩序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扣除**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出租方有权扣除剩余部分作为违约金:(1)提出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的;(2)在竞价或报价过程中,各意向承租方(略)(3)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4)各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的;(5)其他无故不推进交易或无故放弃承租行为的;(6)本公告或公告附件约定的其他情形。未出现上述违约情形的,意向承租方被(略),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交易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其余意向承租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其退出交易活动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五、意向承租方(略),须认真阅读并完全认可租赁合同及本项目公告的全部内容,并书面承诺,成为承租方后,同意将按照本公告公示的租赁合同版本在约定时限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 六、意向承租方须通过(略)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尚未办理产权证,本次招租面积、坐落系出租方提供等等)及相关政策规定,并书面承诺自行承担标的瑕疵**策了解(略)承租方负责办理,出租方协助。标的按现状移交,意向承租方在挂牌期间有权利及义务自行对标的资产进行全面了解,一经递交承(略),即表明已完全了解与认可标的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略),并愿承担(略),成为承租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退还标的或拒付剩余交易价款,否则将视为违约。 七、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在租赁合同生效之日将剩余租金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同时向出租方指定账户交纳0.3万(略),作为承租方房屋租赁期间履行约定的保证,租赁期满,履约保证金退还事宜详见租赁合同。因承租方原因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租赁合同的,除扣除保证金外,出租方有权单方面终结交易。 八、标的移交前的相关费用由出租方负责,移交后所发生(略)(含装修、水、电、气、维修维护、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费及物业服务费等)由承(略)(需出租方名义缴(略))。 九、**联交所交易服务费由承租方承担,按租期总租金(不含递增)的1%收取,承租方须于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十、房屋改造装修、排水管道整治必须征得出租方同意方可实施,不得改变所在房屋的结构,不得危及所在房屋使用安全,承租方对房屋装修、装潢所产生的费用均由承租方自行承担,租赁期满,如不再续租,承租方不得要求出租方补偿其装修、装潢费用,并不得以此为借口对房屋的结构和装修进行损毁。 十一、承租方经营范围应符合国家规定及政府规划,不得破坏标的周边环境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结构。经营者因自身原因违法造成处罚由经营者自行承担。 十二、出租方在承租方付清标的首年租金、履约保证金及**联交所交易服务费后10个工作日内移交标的,租金及租期自移交完成之日起计算。 十三、标的面积以实际现状移交为准,若与本公告(略),成交价及交易服务费不做调整,**联交所不负责移交,不承担瑕疵担保及其它连带责任。 十四、水、电及其它通讯线路的搭接由承租方自行负责,出租方协助。 十五、以上标的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转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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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方资格条件 | 无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0.70 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2(略),以到账为准 | 交纳方式 | 转账 | |||
信息披露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承租方 |
**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直至征集到(略)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交易机构 | 交易机构名称 | **联交所**支所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姚老师 | 联系电话 | (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