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略)
**人民法院安全设备采购比选公告
因工作需要(略),通过比选方式选择服务单位,请邀请单位于2024年4月26日09时00分(略)
一、选定原则:(略)
二、最高限价:(略)
二、比选单位资格:
1、符合《政府(略)
2、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①供应(略)
②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略)
③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④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三、比选文件获取:(略)
四、时间:(略)
联系人:(略)
2014年 4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