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和规划局 关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HK_S(略))
周晗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海甸六西路13号海岸**E栋16层E3-1602房和**市**海甸六西路13号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2024-04-24 11:(略) |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权利类型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略) |
周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略)GB02151 |
**市**海甸六西路13号海岸**E栋16层E3-1602房 |
特此公告。
**市自然(略)
(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连及成,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16号窗口;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