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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川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栾川县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2024年版)的通知

河南洛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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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财政(略)(2024年版)》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领域公平竞争,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结合我县采购工作实际,制定了《**县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2024年版)(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从政府采购4个阶段、60种情形、210类表现形式进行规苑。涵盖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和供应商等政府采购参与主体。现印发给你们,请在组织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对照执行:
-、各单位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要牢(略),严格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对照《负面清单》,有效加强对采购当事人及相关参与人员的监督约束,坚决维护政府采购市场公平公正。
二、采购人及代理机构应依法依规组织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对照(略),依法进行信息公开,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科学设置评审因素,依法依规签订采购合同,并按照采购合同约定实施履约验收。
三、各评(略),要遵守回避制(略),对照《负面清单》,按照客观、公正、 审慎的原则进行独立评审,依法依规履行工作职责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各供应商要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对照(略),在廉洁自律、(略),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执行过程中如与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有冲突的,按照国家最新法律法规制度规定执行,对《负面清单》(略)要求也应严格执行

附件:**县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2024年版)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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栾财购〔2024〕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领域负面清单的通知(正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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