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2024年度(略)食材采购项目 | ||
项目编号: | (略) | ||
项目类型: | 货物 | ||
项目实施地点: | **市贵**区百马大道与天河潭大道交汇处 |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针对(略)食材进行招标,学校位于:**市贵**区百马大道与天河潭大道交汇处。 | ||
监督人名称: | -- | 监督人电话: | -- |
供应商基本要求: |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 件范本)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中标后,如经核查 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 ||
其他: |
标段/包名称: | 2024年度(略)食材采购项目 | ||
标段(略): | (略)-002 | 文件发售金额(元): | 免费获取 |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 | 2024-04-24 09:00:00 |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 | 2024-04-30 17:00:00 |
文件获取地点: |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 截标/开标时间: | 2024-05-15 14:00:00 |
开标形式: | 线上 | 开标地点: | 黔云招采电(略) |
标段/包内容: | 2024年度(略)食材采购项目 |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1)参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提供如下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经审计的2021年度或2022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部分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 件范本)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提供承诺函 (需提供原件,格式自拟) ,中标后,如经核查 承诺内容不属实,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供应商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3)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及转包。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否 | 公告PDF: | 公告(略).pdf |
其他附件: | / |
采购单位名称: | (略) | ||
联系人: | 李主任 | 联系电话: | (略) |
代理(略): | (略) | ||
联系人: | 舒辉 | 联系电话: | (略) |
座机号码: | -- | 电子邮箱: | -- |
附件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