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略):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中央空调系统合同能源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略):
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办公区)位于星沙街道开元路39号,办公区(略).2万平方米。中央空调原系统主机采用一台远大非电空调( BZ250VIIIBC )进行采暖、制冷。2019年通过节能改造采用一台远大C120节电空调(磁悬浮(略) )进行制冷,原非电空调负责冬季采暖,并充当备用制冷设备。
三、招标范围
对中央空调系统进行节能升级改造及运维,县委县政府机关大院办公区中央空调系统水、电、燃气(不含(略))进行能源托管。
四、采购时间:5年,(略)中标人在限定时间内完成改造,通过采购人验收后,双方对所有能源用表现有数据进行抄录,履约起始日期从能源用表抄录之日算起)。
二、相关标准:(略)
三、技术规格:(略)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略)
五、服务标准:(略)
六、验收标准:严格按照长财采购〔2024〕5号文《关于加强**市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的通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