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县人民政府批准(柘政地[2024]22、29号),(略)(以下简称出让单位)决定公开挂牌出让 2 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详见附表) 二、申请人范围及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加竞买,在挂牌出让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均可通过网上交易系统申请参加竞买。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挂牌方式及竞价办法 1、采取在“**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交易模块)”挂(略)。 竞买申请人登录“**省土地使用权出让管理系统(网上(略))”(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注册登记,提出(略),经出让单位审查确认,获得登录网上交易系统的竞买号和初始交易密码,在规定的期间内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网上报价和竞买等。 2、竞买人(略),之后每次报价必须比当前最高报价递增一个加价幅度以上的价格(不要求按加价幅度的整数倍报价)。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挂牌出让活动的时间 1.竞买申请的报名起始时间: 2024年4月25日 8时0分0秒 至 (略) 2.挂牌交易期限: 2024年5月15日 8时0分0秒 至 2024年5月27日 10时0分0秒 3.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 (略) 4.网上交易系统接收、确认数据信息的时间以系统服务器自动记录的时间为准。 五、其他事项
1、竞买保证金以转账的方式给付,开户单位:(略),开户银行:县建设银行账号:35001687707050000098;县信用联社坪山信用社账号:9061010060010000005551;县工商银行账号:1407001229022046856;县邮政储蓄银行账号:935009010021638911。 2、交付竞买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申请的最后期限为(略)7时30分0秒。 3、出让金支付方式:土地出让金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0 日内缴纳50%,余款在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 3个月内交清 4、该地块若自然人申请竞买,应提交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公司法人等内容。 5、地块竞得(略)(备案)、环境影响评价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抵押登记;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约定的动工开发日期前未取得项目核准(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的,解除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在扣除(略),退还其余已缴纳的土地出让金(不计利息)。 6、柘挂202320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5万/亩;产值不低于1000万/亩,柘挂202403号地块投资强度不低于220万元/亩;地均税收不低于10万/亩;达产后年产值不低于3亿。柘挂202320号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先与城郊乡政府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或合同》(明确投资强度、地均税收、产值等),方可再与(略)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同违约,没收定金。柘挂202403号地块成交后竞得人需在10个工作日内先与宅中乡政府签订《项目投资监管协议书或合同》(明确投资强度、地均税收、产值等),方可再与(略)签订出让合同,逾期不签订的,视同违约,没收定金。 7、其他(略) 出让方:(略) 地 址:(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人:(略) 监督电话:(略) (略) 2024年4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