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武政拍告字[2024]8号
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县自然**和规划局决定以 拍卖出让 方式出让 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4-3 |
宗地总面积: |
33376.6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吉屯村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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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让年限: |
50年 |
容积率: |
大于或等于1.1 |
建筑密度(%): |
大于或等于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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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率(%): |
小于或等于10 |
建筑限高(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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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土地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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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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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途名称 |
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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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用地 |
3337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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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强度: |
3750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145.582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略)BA0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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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始价: |
485.582万元 |
加价幅度: |
0.1万元 |
二、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略)。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04月25日至2024年05月15日到(略)受理处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 申请人可于 2024年04月25日至 2024年05月15日到(略)受理处 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05月15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 2024年05月16日16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05月17日15时00分 在(略)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略)万元,如合法使用权人中标,不再缴纳地上建筑物价款,如其他竞买者中标,地上建筑物价款需交给地上建筑物合法使用权人。按照**县人民政府公开出让(2024)3号地块的规划设计条件进行开发建设。竞买人向拍卖公司提交书面申请并由拍卖公司确认其竞买资格。
八、 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帐号:(略)
**县自然**和规划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