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工作要求,我校拟通过公开邀请、自主报名、公开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一家分散采购代理机构,代理学校校园附属设施及环境提升采购项目采购。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略)校园附属设施及环境提升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比选项目。
二、(略)
1.具有独立承(略)(提供“统一社(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略)财务报告复印件或承诺函,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略)(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和**政府采购网备案登记”证明);
4.具有依法缴(略)(提供2023年以来连续三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可为银行电子回单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
5.参加本次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在**有属于本公司用于开展代理业务的独立营业场所,提供场地租赁合同或有效房屋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予以证明(与其它招标代理机构共用的情形除外);
7.本次磋(略)(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述所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参加比选竞争并符合第二条“资格要求”的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符合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请于公示后在**二马路社区(略)项目办免费获取比选文件。
四、公告网址:**市教育局官网http://(略)gov.cn/。
五、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28日17时00分。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为:**二马路社区(略)项目办。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业主单位不予接收。
六、(略)
比选评审时间:2024年4月29日9时30分;评审地点为:**二马路社区(略)会议室。
七、评审办法
本项目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按得分高低为序确定唯一代理机构。
(一)符合要(略)(含)以上的,通过综合评分(略),评审委员会对通过了资格审查的机构进行综合评审打分,按综合得分(略)(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二)报名比选的申请人低于三名时,本次比选终止,由我校另行确定选取采购项目社会代理机构的方式。
八、发布公告媒体
本次公告(略),公示(略)(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公示3个工作(略)。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略)
地址:**二马路社区(略)
联系人:(略)
(略)
2024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