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略)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略)
首次公告日期:(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略)
更正原因:
更正样品递交时间和地点。
更正内容:
招标文件中“5.6.2评分标准”“评审项”“样品”中增加:
1.样品递交:
(1)样品递交截止时间、地点:2024年05月10日10时30分、(略)((略))。
(2)迟交的样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之后递交的样品。
(3)仅在外包装上表明投标人名称,投标样品本身不能有可以识别投标人的任何标记,若有(略),则样(略)。评审采用盲样,由现场监督在评(略)。(4)评审结束以后,由监督老师现场监督,对全部投标样品进行封样。未中标人的投标样品在项目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退还投标人,在接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该单位授权人代表凭身份证原件到招标代理公司退还,若在规定时间内未办理样品退还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中标人(略)。
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日期:(略)
三、其他补充事项
1.计划备案号:(略)[(略)
2.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省财政厅;联系电话:(略)、(略)、(略)
3.本项目最高限价: (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略)
地址:(略)
联系方式:(略):028-65731881/86661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电话:(略)/(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