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比选项目为中国电信临港信息园区1.1期机电二期工程加湿除湿一体机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M-SLBX20240470),比选人为(略),比选代理机构为(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1项目概况:中国电(略).1期机电二期工程加湿除湿一体机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
★1.2.1本项目的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
序号 |
设备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1 |
加湿除湿一体机 |
加湿量8kg/h,除湿量10kg/h; N≤4.5kW |
6 |
台 |
工厂整机安装,负责卸货至指定地点 |
注:本比选项目的设备督导安装、调试及验收由参选人负责,需提供整套设备的集成和安装服务,其费用应包括在(略)。
1.2.2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执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供应商主体、被处理产品、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2.3交货期和交货地点:合同生效(略)。
1.3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4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价),最高参(略)(不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略)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1.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选。
2.1.5参选人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选(略)。
2.1.6 与参选人有参选产品代工制造关系的制造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2参选人不得(略)
(1) 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略)
(5) 在最近三年内(自(略))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05月08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略))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略)
(14) 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略)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被判定为供应商分级结果不合格的;
(17)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略),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 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分包或标段的以分包、标段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间内的。
(19) 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注:(略)
2.3参选产品资格要求
2.3.1参选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产品。
2.3.2参选产品或参选同类产品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提供参选人((略)公告发布前一日,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时间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时间计取)同类产品(加湿除湿设备)销售业绩相应的证明材料,累计金额须达到30万元(含税)(框架合同以采购订单实际发生金额计取,其他证明材料以签订金额计取)。
注:销售业绩证明表及证明材料(证明材(略),应同时提供相应的采购订单;或除框架合同以外的合同;或经双方签字盖章的销售订单、采购订单等)。每份证明文件应提供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销售产品数量、金额清单页。
2.3.3参选(略)(3C认证)。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略)。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略)8时30分至(略)7时00分(**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每套(略)(零元)。
4.3支付要求:为了方便潜在参选人获取比选文件,凡有意参选的潜在参选人,可通过“中通服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电子招标平台”即“链捷招”(网址:https://(略)cn/)完成本项目的费用支付,比选文件费用支付流程详见“附件:供应商平台操作手册”。如有特殊情况,请联系项目负责人。
4.4 潜在参选人完成(略),可点击“下载标书”菜单进入文件下载页面获取文件。
5.1递交纸质参选文件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5月08日09时30分,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略)
如参选人采取邮寄快递的方式将参选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市**北**路350号1楼大堂),建议各参选人预留足够的时间,代理工作人员接收参选文件时,会在监控下检查参选文件的密封情况,(略)文件密封性存在问题的,代理机构工(略),并交予快递员退回、原址到付。
5.2本项目(略),比选代理机(略)。
唱价当日,代理人员将运用天翼云会议程序(请:天翼云会议,自行下载APP,并注册账号)开启(略),代理人员将于唱价当日联系参选人进入线上唱价会议。参选人应(略),该账号作为后期唱价时会议系统接入的参选人的唯一账号。唱价会议采用视频语音口头承诺方式,完成确认。确认无误后结束唱价会议,纸质唱价记录不再进行签字确认。
5.3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比选人/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3.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3.2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略)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中选人公示将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com/)上发布。
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比选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比选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8.1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比选人地址: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环湖西二路888号C楼
比选人联系方式:(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业务):(略)
联系电话:(略)
联系地址:(略)
邮箱:(略)
邮编:(略)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略)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略)
2024年0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