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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阳市戴家片区5-11#(原5-12#)安置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湖南邵阳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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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市戴家片区5-11#(原5-12#)安置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第一阶段)
2024-04(略)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监管的通知》(湘环发(2021)2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控,建立健全联动监管机制,做好“十四五”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考核工作,确保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要求对“一住两公”建设用地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第二款,用途变(略),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市戴家片区5-11#安置地位于**市**人大路,总用地面积27093.42平方米,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1°27\'57.77",北纬27°13\'38.23"。原为农用地,项目地块规划为城镇住宅用地,应当对本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通过第一阶段地块(略)染源,地块内没有储存、处置和利用过危险废物。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第4.2.2.1条的规定,本次调查的地块不存在化工厂、农药厂、冶炼厂、加油站、化学品储罐、固体废物处理等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或活动,现场踏勘未发现污染源,周边地块无可能的污染源。因此报告认为本地块的土壤环境状况可以接受,可作为文化设施用地建设开发,第一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可以结束,无需进入第二阶段的调查。

下载**市戴(略)(第一阶段)(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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