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略),招标人为(略),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略)进行公开招标。
2.1 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2.2 合同估算价:(略)
2.3 供货地点:(略)
2.4 交货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60日历天内到货,并指导设备安装工作。
2.5 招标范围:(略)。详细说明见图纸及第五章“供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投标人应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应为投标货物主要设备(主要设备指余氯分析仪、浊度分析仪、氨氮分析仪、COD分析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经销商),投标人若是代理商(经销商)的,必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
②投标人以往招(略)(不良记录:如不按投标文(略)),需提供无不良记录声明函(但与**市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企业的招投标及合同履约情况以招标人提供的证据信息为准),否则投标无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6日至 2024年5月11日,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00时(**时间,下同),在(略)【((略)16楼1606)联系方式:(略)】,没有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9时30分,地点为(略)22层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在百城e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xmbcec.com/)、**市政水务网((略)com)上发布。
招标人:(略)
地址:(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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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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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址:(略)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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