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时间:(略)
90天 | |||||||||||||||||||||||||||||||||||||||||||||||||||||||||||||||||||||||||||||||||||||||||||||||||||||||||||||||||||||||||||||||||||||||||||||||||||||||||||||||||||||||||||||||||||||||||||||||||||||||||||||||||||||||||||||||||||||||||||||||||||||||||||||||||||||||||||||||||||||||||||||||||||||||||||||||||||||||||||||||||||||||||||||||||||||||||||||||||||||||||||||||||||||||||||||||||||||||||||||||||||||||||||||||||||||||||||||||||||||||||||||||||||||||||||||||||||||||||||||||||||||||||||||||||||||||||||||||||||||||||||||||||||||||||||||||||||||||||||||||||||||||||||||||||||||||||||||||||||||||||||||||||||||||||||||||||||||||||||||||||||||||||||||||||||||||||||||||||||||||||||||||||||||||||||||||||||||||||||||||||||||||||||||||||||||||||||||||||||||||||||||||||||||||||||||||||||||||||||||||||||||||||||||||||||||||||||||||||||||||||||||||||||||||||||||||||||||||||||||||||||||||||||||||||||||||||||||||||||||||||||||||||||||||||||||||||||||||||||||||||||||||||||||||||||||||||||||||||||||||
800,000元 人民币 | |||||||||||||||||||||||||||||||||||||||||||||||||||||||||||||||||||||||||||||||||||||||||||||||||||||||||||||||||||||||||||||||||||||||||||||||||||||||||||||||||||||||||||||||||||||||||||||||||||||||||||||||||||||||||||||||||||||||||||||||||||||||||||||||||||||||||||||||||||||||||||||||||||||||||||||||||||||||||||||||||||||||||||||||||||||||||||||||||||||||||||||||||||||||||||||||||||||||||||||||||||||||||||||||||||||||||||||||||||||||||||||||||||||||||||||||||||||||||||||||||||||||||||||||||||||||||||||||||||||||||||||||||||||||||||||||||||||||||||||||||||||||||||||||||||||||||||||||||||||||||||||||||||||||||||||||||||||||||||||||||||||||||||||||||||||||||||||||||||||||||||||||||||||||||||||||||||||||||||||||||||||||||||||||||||||||||||||||||||||||||||||||||||||||||||||||||||||||||||||||||||||||||||||||||||||||||||||||||||||||||||||||||||||||||||||||||||||||||||||||||||||||||||||||||||||||||||||||||||||||||||||||||||||||||||||||||||||||||||||||||||||||||||||||||||||||||||||||||||||||
最低评标价法 | |||||||||||||||||||||||||||||||||||||||||||||||||||||||||||||||||||||||||||||||||||||||||||||||||||||||||||||||||||||||||||||||||||||||||||||||||||||||||||||||||||||||||||||||||||||||||||||||||||||||||||||||||||||||||||||||||||||||||||||||||||||||||||||||||||||||||||||||||||||||||||||||||||||||||||||||||||||||||||||||||||||||||||||||||||||||||||||||||||||||||||||||||||||||||||||||||||||||||||||||||||||||||||||||||||||||||||||||||||||||||||||||||||||||||||||||||||||||||||||||||||||||||||||||||||||||||||||||||||||||||||||||||||||||||||||||||||||||||||||||||||||||||||||||||||||||||||||||||||||||||||||||||||||||||||||||||||||||||||||||||||||||||||||||||||||||||||||||||||||||||||||||||||||||||||||||||||||||||||||||||||||||||||||||||||||||||||||||||||||||||||||||||||||||||||||||||||||||||||||||||||||||||||||||||||||||||||||||||||||||||||||||||||||||||||||||||||||||||||||||||||||||||||||||||||||||||||||||||||||||||||||||||||||||||||||||||||||||||||||||||||||||||||||||||||||||||||||||||||||||
**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略) 标段:(略) 下载 招 标 人:(略) 代理机构:(略) 二O二四年四月 下载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8 1.总则. 17 2.招标文件. 18 3.投标文件. 19 4.投标. 21 5.开标. 22 6.评标. 22 7.合同授予. 22 8.重新(略). 23 9.纪律和监督. 23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4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5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34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40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41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42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4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5 三、授权委托书. 46 四、联合体协议书(参考格式). 47 五、设计方案. 48 六、施工组织设计. 49 七、项目管理机构. 50 八、资格审查材料. 55 九、其他材料. 60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略),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略)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略) 2.2招标编号:(略) 2.3建设规模与内容:该项目北起S213南至大南环。属城市主干道,道路长度为2.16千米、红线宽度50米。主要包括道路、交通、雨水、污水、绿化、照明、电力排管等。 2.4建设地点:(略) 2.5总投资额:(略)万元 2.6标段划分:(略) (略):**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施工总承包; 第2标段:**银河路南延(S213-大南环)道路新建工程监理; 2.7、招标范围: (略):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EPC),包含但不限于建设内容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及预算、采购安装、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 第2标段:**银河路南延(S2(略))道路新建工程(略)(含缺陷责任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8、工程质量:(略):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设计技术标准、规范及行业现行标准要求;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省、市、区等相关部门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略)标准; 第2标段:(略) 2.9计划工期:(略):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第2标段:(略) 2.10、确定中标人:(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略)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略),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须具有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1.3 (1)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略)证(建安B证);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拟派项目经理不得有在建项目;(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的建设项目任职,并出具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若项目经理承担的合同工程已完工或变更手续齐全以及其他符合规定的情形的,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可视为无在建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认可。)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2)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人员劳动合同和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起算)。 3.1.4本标段接受(略),联合体要求如下: (1)联合体单位数量不得超过两家(含两家),每个联合体成员须为一个独立法人单位; (2)以联合体参加的,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承诺一旦中标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略) (5)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负责单位。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其他联合体各方必须出具承诺函对此予以认可;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市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 第2(略): 3.2.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三证(略)); 3.2.2、投标人需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监理能力; 3.2.3、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4、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劳动合同及2023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六个月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略))。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三年(202(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公司成立时间不足的,按实际成立年限提供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可提供成立(略); 3.4、信誉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查询渠道: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略)gov.cn/shixi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页查询截图(开标时须附在投标文件中);招标人有权对投标人的信用进行复查,投标人报名至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期间一旦发现投标人存在信用问题,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略),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和转包。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2、地点:**市公共**交易网(http://(略)gov.cn/)会员系统网上下载。 3、方式:投标人请到**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 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 ,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响应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详见http://(略)gov.cn/ 办事指南-操作规程)。投标人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 密钥推送消息。 4、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可打开**市公共**交易中心网站http://(略)gov.cn/首页“流程公开”里查询招标文件 5、售价:(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略)9时30分(**时间) 2、地点:**市(略),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4年05月16日 09 时 30 分(**时间) 2、地点:**(略)11 楼开标室(地址:**金(略))。 七、(略) 1、本项目须缴纳一定数量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公共**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 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略))。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市公共**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单位:(略) 联系方式:(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略)
1.总则 1.1项目概况 1.1.(略)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略),现对本工(略)。 1.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略)。 1.1.3本招标项目代理机构:(略)。 1.1.4本招标项目名称:(略)。 1.1.5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略)。 1.2资金(略) 1.2.1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略)。 1.2.2本招标项目的出资比例:(略)。 1.2.3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略)。 1.3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本次招标范围:(略)。 1.3.2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略)。 1.3.3本招标项目的质量要求:(略)。 1.4投标(略)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工程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略) 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略) 1.4.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l)为招标(略)(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略)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略)。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略)。 1.9踏勘现场 1.9.1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 1.9.2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略),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投标预备会 1.10.1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0.2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11分包 不允许 1.12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略)。 2.招标文件 2.1招标文件的组成 2.1.1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发包人要求 (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7)投标(略) 2.1.2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2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投标人应仔细阅(略)。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 2.2.2招标文件的澄清在相关网站发布,如果澄清发出(略)不足15天,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略)。 2.2.3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中心系统。 2.3招标文件的修改 2.3.1 招标人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修改招标文件,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本章第 4.2.1 项规定(略)15 日的,并且修(略),将相应**投标截止时间。 2.3.2投标人应及时关注**市公共**交易中心系统。 3.投标文件 3.1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投标(略):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授权委托书 (4)联合体协议书 (5)设计方案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略) (8)资格审查资料 (9)其他资料 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无需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3.2投标报价 3.2.1 投标人应按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 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 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略),投标报价(略)。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4.3 款的有关要求。 3.2.4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略)。 3.3投(略)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的,应相应**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略)。 3.4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略),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4.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人的投标人和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略),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资(略) 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材料的复印件。 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略)。 3.5.3 其他要求(略)。 3.6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略)。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各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7投标文件的编制 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略)。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 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投标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投标文件上传的电子文档,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附证书证件均为原件扫描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相应位置加盖电子签章,由代理人签字或加盖电子签章的,应附由法定代表人 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分别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文件加盖骑缝章。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略)。 4.投标 4.1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投标人应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略)。 4.1.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略)。 4.1.3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4.2投标文件(略) 4.2.1在本章第2.2.4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修改或撤回已上传的投标文件。 4.2.2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时间和地点:(略)。 5.开标 5.1开标(略) 代理机构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开标。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市公共**交易中心**分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开标程序 详见(略)。 5.3开标异议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评标 6.1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组织。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确定方式及数量详(略)。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招标人或投标人(略)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略)。 6.3评标 6.3.1评标委员会按照(略)评审。第三章(略),不作为评标依据。 7.合同授予 7.1定标方式 7.1.1定标方式:(略)。 7.2 定标候选人公示媒介:(略)。 7.3中标通知 7.3.1在本章第3.3款规定的投(略),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略)。 7.3.2 项目定标后,随机选取的中标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定标候选人名单重新组织定标活动,也可以重新招标。 7.4履约担保 7.4.1 在签(略),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略)担保由牵头人递交。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7.4.1 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签订合同 7.5.1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 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略),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略)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5.3若本项目中标后,须按甲方要求成立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专款账户,由甲方进行监管。提供承诺书,加盖单(略),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8.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l)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 个的; (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否决所有投标的。 8.2不再招标 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 个或者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属于必须审批或核准的工程建设项目,经原审批或(略)。 9.纪律和监督 9.1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略)。 9.2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略),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9.3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略)。 9.4对与评(略)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定标候(略)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9.5投诉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略)。 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1、评标方法((略)制)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客观、公正地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评标方法使用定性评审。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略) 2.1.2 资格评审标准:(略)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略) 2.2 定性评审标准 (1)技术标:(略) (2)综合标:(略) 3. 评标程序 3.1 初步评审 3.1.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废标处理。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的,应当在(略)。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有其他不客观、不公正履行职责的行为。 3.1.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略): (1)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 项规定的任(略) (2)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4)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5)投标人一个标段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略) (6)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实质性要求的;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3.1.3 投标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标委员会按以下原则对投标报价进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投标人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投标人不接受修正价格的,其投标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中的大(略),以大(略) (2)总价金额与依(略),以单价金额(略),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审标准进行评审,并对每一评审(略)的投标人提出明确的评标结论。评审因素存在不(略)的不得推荐为定标候选人。 3.3书面决议 3.3.1评标委员会评审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表决,并形成书面决议: (一)评标委员会否决投标人投标; (二)电子开评标系统对不同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做出雷同性提示或预警; (三)评标委员会修(略),但招标文件不允许修正的除外; (四)对招标文件中所载事项争议内容的释疑,但释疑不得改变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招标人沟(略)。招标人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招标。 3.3.2评标委员会进行表决的,应当按照下列(略): (一)评标委员会成员分别陈述意见; (二)集体讨论; (三)评标委员会成员按照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不得弃权; (四)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最终决议。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个人意见以及评标委员会最终决议,应当如实记入评标报告。决议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3.4.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略)。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4.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略))。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 评标委员会(略),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5 评标结果 3.5.1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略),推荐定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略),由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定标办法 1.定标依据 本次定标办法的制定依据下列文件进行: 《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 《国务院办公(略)》(国办函〔20(略)); 《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的指导意见》(建市规〔(略); 本项目招标文件; 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略)中标人候选人名单; 招标投标全过程资料; 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 2.定标原则 遵循公开透明、科学规范、廉洁高效的原则,综合考虑信用、履约等因素,通过核查抽取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3日内对评审结果(定标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定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投标活动。招标人应当在收到评审报告后10日内完成定标。不能按时定标的,应当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发布延期原因和最终定标时间。 3.定标方法 本项目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 4.定标委员会的组建 定标委员会由招标人负责组建,成员数量为3人(略),成员2名,定标委员会组长由招标人确定,原则上由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分管负责人担任,其他成员可由招标人单位工作人员担任,也可从招标人上下级单位或受招标人委托的专业人员中产生。 定标委员会成员与定标候选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5.定标因素 在定标会议前由招标人组建核查小组,对定标候选人进行核查、也可以进行考察、质询。 核查内容包括: (1)定标候选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略)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略)证、项目组人员相关资格证书;社保证明: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组人员、委托代理人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等; (3)履约能力(原件扫描件附在投标文件中,核查期间不(略),如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人需承担(略),招标人有权报主管部门并取消其定标候选人资格) ①2020年1月1日以来的企业业绩:(略) ②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项目不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按期完工情况证明、人员配置履约情况证明、建设单位出具的履约评价情况证明; (4) 企业信用信息: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5)企业行贿查询及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情况:(略)来无行贿犯罪记录(核查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略)gov.cn/)和诚信记录不良行为(核查网站:**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略)gov.cn/),存在行贿和不良行为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对象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或投资人信息截图)。 (7)综合实力考察:主要包括专(略)(履约情况)、奖项等内容; (8)报价合理性:包括商务报价高低、主要材料报价的合理性等; (9)项目经理面询(视情况线下组织); (10) 实施方案:项目施工方案及对应的安全控制措施、质量控制措施、绿色节能控制措施、进度控制措施等是否合理和是否有针对性,是否将建筑业(略),配备的设备技术参数、性能及配套服务等完整性、措施的合理性等。 经核查后(略)的定标候选人即可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略)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含2家)时,招标人应继续进入抽取程序;如经核查(略)的定标候选人数量<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定标委员会按照核查要求取消定标候选人资格的,应当书面报告**公共**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定标程序 定标委员会将通过核查抽取法进行定标。定标委员会指定成员将通过核查(略)抽取确定中标人。 定标地(略),定标时间及具体地点由招标代理机构提前通知;定标候选人可自主决定是(略)。 在定标现场,按照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校验码除外,如其中含(略),摘除 字母后如无数字或数值相同,则向前多取一位直至出现数字或数值不相同为止)数值由小到大排列确定1至N号号码球(N为定标候选人数量)。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代码球放入抽取箱,从中随机选取1个号码球,选取的号码球所对应的定标候选人即为中标人。 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代表将定标候选人对应的代码球和抽取结果进行记录,并由招标人授权的定标委员会和监督部门进行签字确认。 7.定标报告 定标委员会按照(略),在定标候选人中确定中标人,并形成书面定标报告。 定标报告包括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在定标结束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人,公示期不少于3日。中标人公示载明定标时间、定标地点、定标方法、中标人名称、中标价格、质量、工期、资格条件、项目经理信息等内容。 8.定标后结果处置 (1)确定的中标人经公示后无其他问题,可以发放《中标通知书》。 (2)中标人放弃中标、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从其他定标候选人中重新抽取;当剩余定标候选人数量少于2家(不含2家)时,招标人应重新招标。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注:合同参照最新版的合同执行,最终以招标人签订的版本为准 GF-202(略) 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 (示范文本)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 承包人(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略)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 2. 工程地点: 。 3. 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 。 4. 资金来源: 。 5. 工程内容及规模: 。 6. 工程承包范围: 。 二、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 (略)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 (略) 计划竣工日期: (略)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三、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标准: 。 四、签约合(略) 1. 签约合同价(含税)为: 人民币(大写) (¥ 元)。 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 (1) 设计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略) (2) 设备购置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略) (3) 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略) (4) 暂估价(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5) 暂列金额(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 (6) 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 人民币(大写) (¥ 元);适用税率: (略) 2. 合同价格形式: 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略),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 。 五、工程总(略)及设计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 (略) 六、合同文件构成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 (1) 中标通知书(如果有); (2) 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如果有); (3) 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 (4) 通用合同条件; (5) 承包人建议书; (6) 价格清单; (7) 双方约定的其他(略)。 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略)。 七、承诺 1. 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2. 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 八、订立时间 本合同于 (略)订立。 九、订立地点 本合同在 订立。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 生效。 十一、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 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 份,承包人执 份。
第二部分 通用合同条件 通用合同(略)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通用合同条件”。 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条件 通用合同条款直接引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专用合同条件”。 第五章 发包人要求 一、图纸质量要求 设计图纸应做到清晰、完整、尺寸准确、规格统一。 二、有关设计成果知识产权的问题: 1、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进行保密,如有泄漏,由投标人承担所有后果。 2、定标候选人方案的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使用权归招标人所有(署名权除外)。 3、招标人有权在实施方案中参考使用定标候选人的投标方案成果的部分内容。招标人有权在工程 建设中根据需要对选定的实施方案进行合理的调整和修改。 4、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及资料均未侵犯他人的知识产权,否则必须承(略)。 5、若投标人使用了他人的专利、专有技术,涉及的费用及法律责任由投标人负责。 6、招标人有权无须事先征求中标人的同意而披露关于中标人的名称、合同条款。 7、中标方案可根据招标人要求,结合其他未中标设计方案,对本方案优化设计。 三、(略) (1)对承包人的主要人员资格要求:专业人员技术经验满足项目要求,相关人员持证上岗,精心 作业、安全作业。 (2)相关审批、核准和备案手续的办理:协助业主办理相关手续、资料、备案手续的审批,保证 相关资料、档案齐全。 (3)设备供应商:主要材料、设备的供应商须经发包人审核同意。 (4)质保期的服务要求:(略) 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 招投标活动结束后,由发包人提供给本项目(略)。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 标 段: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招标人名称): 1.我方己仔细研究了 (项目名称) (标段)招标(略),愿意以:工程建安费为经第三方审计的工程结算价的(大写)百分之 (小写) %;设计服务费为工程建安费的百分之 的投标报价,工期 ,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 。 2.我方承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投标文件,且投标文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前对我方具有约束力。 3.如我方中标: (l)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 (2)随同本投标函递交的投标函附录属于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3)我方同意将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支(略) (4)我方承诺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并移交全部合同工程。 4.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和准确。 5.我方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6. (其他(略))。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二)投标函附录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略) (略) 二、法定代(略)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略) 经营期限: 姓名: (略)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注:本身份证明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加盖单位电子章。
投标人: (略) (略) 三、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第 标段的法定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被授权人有效的本企业职工身份证明。 注:本授权委托书需由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双方均需提供)盖单位电子章(略)。
投标人: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略) 身份证号码: (略) 四、(略)(参考格式,如有) (所有联合体成员单位名称)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 (项目名称)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略)目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谈判活动,并代表联合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负责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履行合同,并对外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5、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6、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 份。 牵头人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成员名称: (略) 法定代表人: (略) (略) 五、设计方案 格式自拟 六、施工(略) 格式自拟 七、项目管理机构 (一)项目(略)
(二)主要人员简历表 “主要人员简历表”中的项目经理应附注册建造师证、学历证、身份证、职称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设计负责人应附:拟派设计负责人的身份证、学历证、职称证、注册证(如有)、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施工技术负责人应附职称证、身份证、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其他主要人员应附身份证、职称证(如有)、执业证或上岗证书、劳动合同和社保证明扫描件等。 附表一:(略)
附表二:(略)
附表三:(略)
附表四:(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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