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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改移工程比选公告

北京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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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改移工程比选公告 (招标编号:YQ2024GLGS-010) 项目所在地区:**市 一、招标条件 本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改移工程已由项目审批/ 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政府投资,招标人为**市公联公路联络线 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配合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改移工程顺利进行,对项目 东侧雨水管线与现状 DN400给水管线进行改移,长度为 12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改移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改移工程)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五年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 20万元(含)以上的给水管线改移 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 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书(B本),且在确定中选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2.本次比选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其他要求 /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略)08时 30分到 (略)17时 00分 获取方式:1.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4 月 30 日,每日 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 17 时 00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 中路甲 12号**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303(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1)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 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于授权代表)。(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并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略)09时 30分 递交方式:**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略)09时 30分 开标地点:**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 七、其他 1.比选条件 本工程 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工程给水管线改移工程 已由 / (项目 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比选人(项目业主)为 **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 例为 100% 。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比选。 2.工程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市**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为配合衙门口八号路(莲石路~衙门口十号路)道路改移工程顺 利进行,对项目东侧雨水管线与现状 DN400给水管线进行改移,长度为 12米。 2.3 合同估算价约 28万元 2.4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78 日历天 2.5 比选范围: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内的给水管线改移施工等有关的全部工作 内容。 2.6 其他 无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参选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 产许可证,近五年具有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额在 20万元(含)以上的给水管线改移工程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参选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 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 且在确定中选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本次比选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参选。联合体参选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 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资格审查。 3.3 其他要求 / 4.信誉要求 4.1本次比选采用失信被执行人否决性惩戒方式。 4.2本次比选对被警示为施工安全风险企业采取否决性惩戒方式。 5.比选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参选者,请于 2024 年 04 月 26 日至 2024 年 04 月 30 日,每日上午 8 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3 时 00分至 17 时 00分,在**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A303(详细地址)持以下资料获取比选文件: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原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 (3)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及本人近半年内任意连续 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适用 于授权代表)。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2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并提供增值税开票信息,一律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 不退。 6.参选文件的递交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为 (略) 09 时 30 分,地点为**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号(具体地点以大厅引导牌为准)。(详细地址)。 逾期送达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略)com/(发布 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比选代理机构:**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市**西四环中路 108号 地 址:**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 号 邮 编:(略) 邮 编: (略) 联 系 人: 李工 联 系 人:赵工、范工 电 话:(略) 电 话:(略)-2203 传 真:/ 传 真:(略)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略)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市公联公路联络线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市**西四环中路 108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略)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逸群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中路甲 12号 联 系 人: 赵工、范工 电 话: (略)-2320 电子邮件: (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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