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洋江食品有限公司向本局提交**洋江食品有限公司建设项目设计方案原已通过审核。现因生产工艺流程和生产设备变更。公司申请对原(略)批准的方案进行调整。经我局审查,调整后的方案符合规划条件和出让合同约定,我局拟同意该总平面图方案的变更。
依据《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第五十条、《**省实施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现对该项目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变更方案进行批前公示,公示时间为十(略)。公示期限内,欢迎公众通过来信、来访等法定方式向我局反映、发表意见或提出主张;逾期未提出的,视为(略),以上事项本局将依法予以核准。
联系地址:(略)
邮编:(略)
公告网址:
**(略) http://(略)gov.cn/
联系电话:(略)
附图一(原核准总平面图):
下载
附图二(拟变更总平面图):
下载
**县自然**局
2024年4月25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