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医(略),提升人民群众看病就医便捷性,我院遵循“同(略),特向**符合资质有意愿的公司发布询价公告,采购**县人民医院“制氧机机组维保”项目,欢迎广大供应商积极参与报价。具体询价清单及相关要求如下:
二、供应商资格
(一)合格供应商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经营记录;
5、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二)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法定代(略)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4、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时间、地点及联系人
报价截止时间:(略)
联系人:刘泉 张陆玉,电话:(略)
地址:**县城关镇小康东路**县人民医院16楼设备科。
四、报价及报价函要求
1.本次询价需要到现场勘查,欢迎有相关资质、专业经验丰富的公司积极参与报价;
2.报价的供应商必须是有能力提供本次询价所需服务的公司或个人;
3.报价公司必须确保提供服务渠道合法,资质齐全;
4.对本次询价感兴趣的供应商,请在我院规定的报价时间内做出一次性书面报价,上报的价格一经确认不能以任何理由涨价;
5.报价包含服务所需住宿、车旅费等一切费用;
6.本询价表经报价(略),在拆封日或拆(略)(邮寄)到采购办;
7.本次询(略),属业务开展前期工作之一 ;
8.报价截止日后一天内将报价资料(PDF和电子版)发送至(略)@qq.com邮箱;
9.属于中小型企业的需提供《中小型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备注:1.各供应商可对询价表中相关的项目提出可行性合理的建议,并以书面形式在报价表中作出说明;
2.未按医院要求报价的报价函一律按作废处理;
3.公司报价的服务一旦中选,提供给医院服务的项目必须和报价单上的服务项目信息一致,如不一致的一律按作废报价单处理。 4.解释权归**县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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