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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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自然**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会自然资拍〔2024〕1号 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市自然**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略)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竞得人须在**市市场和监督管理部门、税务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税收解缴关系在**市的全资公司或全资子公司(已在*(略))。 三、本次拍卖出让设置保留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出价最高且等于或者超过底价者方能竞得该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增价幅度为1万元或1万元的整数倍。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6日到(略)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4月26日至2024年5月16日到(略)向我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6日17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4年5月17日12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2024年5月17日15时00分在**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公共**交易大厅(古城街道滨河路243号汇元大厦七楼)进行。 七、其他需要公(略): (一)本宗地拟采用拍卖方式出让,并设定保留底价。根据**金达房地产土地评估有限公司评估结果(评估报告编号:**金达土地(略)(估)字第55号),拟定H-0(略).00万元。 (二)本地块竞买人须在报名截止日期前按规定向(略)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1150.00万元。 (三)拍卖成交后,在成交结果公示期间如有举报投诉则暂缓签订出让合同,如无则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略),合同签订后6个(略),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缴清全部成交价款、利息及相关税费。分期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时,按照支付第一次土地出让价款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土地价款为(略),由竞得人按相(略),土地价款(略)。 (四)竞得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略),严禁擅自转让、出租、抵押国有建设(略) (五)竞得人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国城乡规划法》的规定编制建设用地规划方案,报经规划管理部门核定后方可动工建设。 (六)出让宗地开工竣工时间:(略) (七)本文未尽事宜以拍卖文件为准。 八、 联系(略) 联系地址:(略)(建设路518号自然**局四楼) 联 系 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 开户单位:(略) 开户银行:(略) 银行账号:(略) **市自然**局 2024(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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