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受(略)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2024年部分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安全体系及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评估项目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2024年部分食品生产企(略)
项目编号:(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略)
项目联系电话:(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略)
代理(略):
代理机构:(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一、采购项目内容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本次(略),在经营活动中(略)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略)
6.本项目不接受(略)。
(二)、采购内容
对**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23年度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暂未自愿性获得食品安全体系认证的部分食品生产企业、2023年度信用风险评级C/D级食品生产企业开展现场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评估、企业主体责任落实评估、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等,最终形成每户企业食品安全综合评估报告及总分析报告。(具体项目内容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比选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三)、合同履约期
合同签订后至2024年11月15前完成所有评估工作,并出具评估报告。
(四)、比选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略)26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略)29截止,上午9:30~11:00,下午13:30~16:00(**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略)(地址:(略))进行报名验证并购买比选文件。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审复印件留档,复印件需加盖红色公章)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人身份证;
本项目的比选文件工本费:(略)
凡愿参加比选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比选文件,逾期(略)。未按规定获取比选文件的竞选将被拒绝。
注:供应商须保证报名(略)、有效、一致,如因供应商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五)、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05-08 1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 开标时间:(略)
(六)、响应文件递(略)
1.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略)。
2. 开标地点:(略)。
二、开标时间:(略)
三、其它补充事宜
/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