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533****至经楼高速出口利用改造段(K0+000-K12+800)混凝土碎石材料采购,招标人为(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拟对该项目混凝土碎石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略)
2.1 本次招标(略)(K0+000-K12+800)及新建段利用地方道路维修混凝土碎石材料采购,供货地点(略)(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2 计划供货期为:(略)
2.3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2.4 本次招(略),具体采购材料的(略):
序号 |
材料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单位 |
暂定数量 |
控制单价(元/t) |
1 |
碎石1-2# |
9.5-19mm |
吨 |
9000 |
85 |
2 |
碎石1-3# |
19-31.5mm |
吨 |
6000 |
85 |
注:①单价应为包含材料、装卸、运输、安全、保险、检测、税金等一切与标的物有关的价格,即运送至使用单(略)。
②表中所列数量为暂定量,仅供参考,不作为合同履行的依据,实际结算数量以甲方确认的实际供货数量为准,中标人不得以实际供货数量发生变化而提出调整合同核心条款的主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在工商部门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的碎石厂商或经销商,厂商须具有采矿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销商具有厂商经销授权委托书及其证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向且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请于(略)至(略)7:00止,每天上午9:30时至11:30时,下午 3:00 时至 5:00 时(**时间,下同)在获取招标文件:持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且厂商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采矿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安全生产许可证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经销商持厂商授权委托书及厂家相关有效证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彩色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与上述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一套,在(略)二楼合约部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无效。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17日上午9时30分,投标人应于(略):**省**市**袁州大道1588号**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五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本招标公告发布媒体:**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http://(略)cn/)。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略)
地 址:**市刘公庙镇五洲村省道S219(略)
邮政编码:(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监督部门:(略)
**省**公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市分公司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