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公物仓闲置车辆(共31辆)资产评估(略)
1.比选条件
1.1项目名称:**政府公物仓(略)
1.2 比 选 人:(略)
1.3 资金来源:(略)
1.4 出资比例:(略)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名称:**政府公物仓(略)
2.2项目地点:**汉兴大道驾考中心模拟训练场(30辆);原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院内(**老面粉厂、天狼救援大队院内1辆)。
2.3项目内容:(略)
2.4最高限价:采用固定总价报价,评估费最高限价为人民币壹万陆仟元整,报价超过最(略)。
2.5服务期限:(略)
2.6工作范围:**政府公物仓闲置车辆(共31辆)资产评估项目
3.比选(略)
3.1比选申请(略):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备案证书复印件。
4.参加比选应递交的资料
4.1法定代表人(略)
4.2比(略)证明材料复印件;
4.3比选申请人单位无不良记录承诺函(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4比选报价函原件单独密封递交,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
5.比选办法
本次比选采用(略),即比(略)的资料均合格的情况下,报价不超过最高限价且报价最低的为成交人。报价相等的,以现场抽签的方式确定成交人。
6.申请资料递交(略)
6.1申请资料递交及比选时间:有意投标者可于2024年5月8日之前赴**政府公物仓闲置车辆存放处踏看现场,并于2024年5月9日上午10点整,携带相关资料与参加竞标者一起现场开标,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6.2比选申请资料递交地点:(略)
7. 联系方式
小汽车存放处现场踏看地点:**汉兴大道驾考中心模拟训练场(30辆);原公务用车管理服务中心院内(**老面粉厂、天狼救援大队院内1辆)。
县政府公物仓联系人、电话:(略)
8.其他说明
8.1由于本项目为非依法招标采购项目,若递交比选申请资料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或经审查递交合格比选申请资料的比选申请人不足三家,只要有一家递交合格比选申请资料的即可确定为成交人。
8.2经审查存在弄虚作假的或成交后放弃成交资格的,依次按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递补成交人或重新比选确定成交人,并将比选申请人的不良行为上报有关主管部门处理。
2024年4月26日
附件.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