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略) 5套房产再次分别挂牌转让 | ||
项目编号 | QY(略)23(略)HN1153-2 | 挂牌价格(万元) | ¥ 见正文 |
首次登载报刊 | |||
挂牌(略) | (略)24-04-26 | 挂牌(略) | (略)24-06-24 |
标的所在地区 | **省-**市 | 标的(略) | 房地产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保证金(万元) | 见正文 |
项目名称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02室、1507室等 5套房产再次分别挂牌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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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QY(略)23(略)HN1153-2 |
如未征集到意向方 |
挂牌终止 |
挂牌起 始日期 |
(略)24年4月26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略)24年6月24日 |
标的简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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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坐落 |
**市海府路1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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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建筑面积(㎡) |
产权证号 |
评估价 (元) |
挂牌价 (元) |
保证金 (万元) |
|
1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02室 |
142.12 |
房证字第 32973号 |
11695(略).(略) |
(略)52550.(略)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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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07室 |
249.26 |
房证字第 32971号 |
19706(略).(略) |
17735(略).(略) |
30 |
|
3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08室 |
314.44 |
房证字第 32970号 |
24363(略).(略) |
2192670.(略) |
40 |
|
4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16室 |
97.17 |
房证字第 32955号 |
8153(略).(略) |
733770.(略)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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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17室 |
223.52 |
房证字第 32756号 |
1859(略)0.(略) |
16731(略).(略) |
25 |
|
标的情况 |
1. 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位于**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第15层,共5套房,房号分别为(略),(略)**省中旅房地产开发公司于1993年通过**中电房地产开发公司和**中兴万通实业有限公司购买取得。其中(略)被打通改造成一套大开间,目前有人居住,委托方负责标的转让时房屋清场(包括如果意向方受让其中一套时,原来打通墙面的恢复等)工作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所有责任与影响。其余标的目前状态为空置。 2. (略)13年9月5日,**市**人民法院作出((略)13)美民二初字第70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上述公司协助中旅房地产公司办理过户,至今尚未办理司法过户,房屋目前仍登记在**中电房地产开发公司名下。土地权利人为中电集团**房地产开发公司,不动产权证号为海土资籍字【(略)17】113号,权利类型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权利性质为出让,宗地规划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商务金融用地/批发零售用地。截止(略)23年6月(略)日,以上标的均未办理分户土地使用权证。 3.该批房产为电梯房,周边幼儿园、医院、银行等公共服务配套设施齐全,交通居住便利。房屋详情见评估报告。 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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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告知 |
1.根据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信息查询显示上述五套房屋权利性质为出让,规划用途为住宅。而标的房屋所有权证存根显示,其中(略)1508房为非住宅,(略)住宅。房屋用途最终以实际办理的产权证为准,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到房产管理部门了解并判断,**产交所不对此承担任何保证责任。 2.转让标的交易完成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完成标的产权过户、变更等手续,如因产权瑕疵及政府政策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受让方自行承担(略),转让方概不负责。 3.转让标的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上述所揭示的内容,转让方承诺对上述已知的资产瑕疵已披露,但对未知的未披露的瑕疵亦不承担责任,由受让方自行通过其他途径了解并承担风险责任。成交后,不因产权权属瑕疵及过户困难或无法过户等原因而要求退房,也不因此要(略)。 4.本次挂牌转让的申请人为(略),实际权利人为**省中旅房地产开发公司,成交后转让方协助受让方办理相关过户手续。 5.**中电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已吊销,**省中旅房地产开发公司目前工商登记状态为吊销未注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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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情况 |
评估价(万元) |
详见上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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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基准日 |
(略)23年6月(略)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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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机构 |
**明盛土(略) 明盛房估字【(略)23】第07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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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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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6(略)552759971X 注册地:(略) 法定代表人:(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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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决策文件 |
中共(略)23年7月31日党委会纪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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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琼国资产【(略)21】9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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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承诺 |
1、本次资产转让是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略),转让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 2、转让方转让资产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转让方所提交的《资产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转让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转让方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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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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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且须符合**省房地产相关限购政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2.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前应自行了解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和取得购房资格(购房资格码),自行判断是否(略),并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应责任及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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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报名须缴纳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须到达(略)(以下简称“**产交所”)指定账户。确认成交后,保证金在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 2、确认成交后,受让方(略),并在5个工作(略),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到**产交所指定账户。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合同或者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付清房款的,视为违约,所缴保证金不予退还。 3、成交后,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由受让方办理,转让方协助,办理不动产变更过(略)各自承担。 4、成交后,房屋在交付受让方之前所拖欠的相关税费及物业水电费等由转让方承担,交付受让方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5、转让标的按现状公开转让,面积误差及瑕疵不影响交易及价格,意向受让方要充分了解标的物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由于瑕疵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和经济损失,报名即接受标的现状,不得以不了解(略)。 6、本标的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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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交割 |
按照《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完成产权证变更后转让方将标的房产移交给受让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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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价款及保证金 支付方式 |
1、成交价款一次性支付。 2、公告期内须缴纳保证金,保证金金额见上表,截止时间(略)24年6月24日17:(略)。 3、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 (略) 开户行:(略)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请竞买人按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的短信提示缴纳 4、成交后,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部分成交价款(保证金多退少补),受让方应(略)*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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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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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规则 |
1、本(略)。若只有一个竞买人参加竞价,则由该竞买人按不低于挂牌底价报价后竞得。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略),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竞价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产交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略)。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略),请关闭其他与本(略),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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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略):**市海府路亚希大厦,公告期内均可到标的所在地进行查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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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
自公告之日起至(略)24年6月24日17:(略)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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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略)24年6月24日17:(略)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www.hncq.cn)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须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略): 1.《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2.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略)料(复印件);自然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4、购房资格码或**省住房合同备案证明及**省不动产(房屋)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5、意向受让(略) 5、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均须本人签字+手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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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及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将用于成交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意向受(略),视为违约,则所缴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除(但因不可抗(略)):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略)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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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费 |
本项目受让方按最终成交价的2.5%支付交易服务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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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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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
限时竞价 开始时间 |
加价 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1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02室挂牌转让 |
4月26日9:(略) |
6月25日9:(略) |
1(略)0元 |
1(略)秒 |
2 |
**市海府路12号亚希大厦1507室挂牌转让 |
4月26日9:(略) |
6月25日9:(略) |
1(略)0元 |
1(略)秒 |
3 |
**市海府路(略) |
4月26日9:(略) |
6月25日9:(略) |
1(略)0元 |
1(略)秒 |
4 |
**市海府(略) |
4月26日9:(略) |
6月25日9:(略) |
1(略)0元 |
1(略)秒 |
5 |
**市海府路(略) |
4月26日9:(略) |
6月25日9:(略) |
1(略)0元 |
1(略)秒 |
附件下载 |
产权交易合同(亚希大厦).doc 意向受让方声明(略).doc 产权受让申请表(房地产类).doc 政策知晓及房屋购买承诺书.docx 网络竞价须知(通用版).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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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交易一部杨女士 (略);交易一部孙女士 (略) 技术支持:信息部刘先生 66558(略)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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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产权交易所 **省公共**交易中心1楼受理大厅4号窗口 **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3楼6号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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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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