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和规划局 关于土地分割证作废的公告 编号:HK_S(略))
王天政向我局申请办理位于**市**路25号华发大厦B座1625房和**市****路25号房地一体登记业务,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土地分割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
2024-04-26 11:(略) |
序号 |
土地证号 |
权利人 |
土地(略) |
宗地单元号 |
坐落 |
1 |
(略) |
**基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略)GB02091 |
**市**路25号华发大厦B座1625房 |
特此公告。
**市自然**和规划局
(略)
(此件主动公开,联系人:葛安妮,联系地址:**市怡心路9号房屋档案大楼2楼22号窗口;联系电话:(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