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采购需求公示
((略))
一、项目名称:(略)
二、项目编号:(略)
三、公示时间:(略)5月7日(**时间、节假日除外)
四、项目概况
(一)需求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技术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地点 |
备注 |
1 |
(略)(含服务器) |
见附件 |
套 |
2 |
2024年8(略) |
**省 |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运杂费:(略) |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略)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略)。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略)。
(三)单位负责人为(略)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略)。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略)(法定代表人(略))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军队采购网”((略)mil.cn)未被列入失信名单和暂停名单。
(五)凡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必需通过互联网(plap.
mil.cn)供应商管(略),实行(略)。
六、意见反馈方式
供应商对本次(略),请在(略),将意见或建议形成书面报告,以邮件形式反馈,我部会反馈给予用户单位,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他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公章,必要时可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具体流程如下:
1.网上递交材料。投标人网上递交意见反馈材料(发送至(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双面复印件);
(3)意见建议及证明材料。
2.提交要求:
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略)意见反馈X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将建议资料加盖企业公章,按照序号(1)-(3)顺序制作成1个(略),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
3.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七、本公示(略),不接受报名。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略)mil.cn)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二〇二四(略)
点击下载 :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