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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公示】南通市通启公路工程有限公司水泥稳定碎石生产项目

江苏南通 全部类型 2024年0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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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略)

建设地点:(略)

建设单位:(略)

编制机构:(略)

编制人员:刘如燕((略))

项目概况:

一、本项目位于**市汇龙镇双庆村35组,企业利用自有闲置厂房,购置配套设备进行水泥稳定碎石的生产。项目用地面积6670平方米,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总投资的12.5%。项目投产后形成年产水泥稳定碎石(略)吨的生产能力。项目代码:(略)-89-(略)。

二、经审,《报告表》提出的环境管理、污染防治、生态保护等相关措施及环评结论可作为项目实施和管理的依据,项目实施建设具有环境可行性。项目的设计、运行须认真落实环评报告所提出的建议和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着重(略):

1.选用先进工艺和设备,生产过程所需设备、生产工艺及产品须符合有关国家产业政策,不得使用淘汰落后的生产设备和工艺,减少污染物产生和排放。

2.严格实施雨污分流、清污分流。生活废水经化粪池处理后用做农肥肥田,不得外排。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无废水排放。

3.严格控制生产中无组织废气、粉尘的产生和排放,优化废气污染物治理方案,确保废气、粉尘污染物治理设施的处理能力与项目产污状况相匹配,并符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骨料卸料粉尘、贮存粉尘和投料粉尘配建匹配的喷淋装置,粉料卸料粉尘配建匹配的布袋除尘器装置,废气排放须满足**省《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2/(略)的排放标准限值。

4.合理布局主要噪声源的设置位置,高噪声设备须最大限度远离厂界或居民点,并采取有效隔声降噪措施,选用其他生产设备时应考虑消声设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规定的2类标准。

5.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分质处置,不得随意倾倒、填埋处置,避免产生二次污染。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除尘器收尘、沉淀池污泥、废布袋等一般固废综合利用,一般工业固废的贮存、处置参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略)准执行。

6.按照《**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要求,加强项目规划区域绿化建设;建筑节能应符合《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相关规定。联系地址:(略)

联系电话:(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略)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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