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岭林业集(略)
澄清公告(3)第3号补遗书
致:(略)
一、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下发,请各投标单(略)。
二、各单位工程的施工环保费根据重新下发的工程量清单由各投标单位自行考虑。
三、安全生产费用应为投标报价(不含安全生(略))的1.5%计算。
四、建筑工程一切险的保险金额为投标报价(不含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费)的0.3%计算。
五、第三者责(略)。
六、本项目无暂列金及暂估价,暂列金计算(略)。
七、本项目无工程量清单说明。
八、本项目无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工程量清单均以(后缀为.HGLZB格式)为准。
九、本项目开标时间及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十、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变更为:(略)
十一本项目计划工期统一澄清为:计划工期:176天,计划开工日期:(略)计划交工日期:(略)上述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注:本澄清公告(补遗书)是招标文件重要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意义,此澄清公告(补遗书)中如有与之前发布的澄清公告(补遗书)相冲突的,以最新发布的为准;为此给(略)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补遗)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二、联系方式
招标投标行政监督与受理投诉单位:(略)
招 标 人:(略)
地 址:(略)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招标代理:(略)
地 址:**市**先锋路469号**广告产业园A11-1栋1楼
联 系 人:(略)
电 话:(略)
电子邮箱:(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