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办理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登记需提交材料的变更通知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有关文件的通知》(建法规【2019】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修改部分部门规章的决定》(住建部令第47号)、《关于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略)、《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增速提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略)、我局《关于加强新开工程扬尘备案的通知》的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市政工程具体情况,我局对办理市政工程安全监督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进行了更新完善。工程安全监督登记材料如下:
1、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授权委托书
2、工程项目和参建单位基本信息表
3、安全生产承诺书
4、施工合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计划
5、组织设(略)
6、施工项目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及报审表
7、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拨付凭证
8、施工项目工伤保险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