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竞(略)
1. 竞价人应是(略),且应是在中国大陆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设立并合法有效存续的法人主体。
2. 竞价人须是(略),自然人不具备此次报价资格。
3. 竞价人及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略)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禁止参加1-3年采购活动名单(处罚(略))。
4. 竞价人报名时须提供竞价招租文件第五章资质审查文件全部材料以及资质条件中要求的资质材料。
5. 竞价人存在参加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竞标项目中标后无正当理由弃标的行为或者竞价人在招租人及其关联公司黑名单内,竞价人的报名不予通过。
6. 报名材料均需加盖竞价人公章。
7. 竞价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供上述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竞价。
8. 项目竞得后,招租人发现竞得人提供的材料不符合竞价文件要求,招租人有权取消竞得人资格。
(二)、竞价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融通电子商务平台(https://(略)cn/)“融通地产**公司”、“中国融通地产”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发布。
(三)、资质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
递交截止时间及方式:竞价人资产包开始竞价前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传资质文件,在通过审核后,并缴纳竞价保证金,方可获得(略)。
(四)、重要提示
1.踏勘:(略)
2.报价:竞价人一旦报价则视为(略),自动承诺对以上情况以及面积无异议,成交以后不再(略),所报总价不得更改,并对招标流(略),同意按照本(略),并书面向(略),在获得成交资格后对招租文件内容或招租文件中合(略)不予退还。
3.通过资格审查,已缴纳保证金的竞价申请人,如自行(略),应在竞价招租开始前24小时内书面通知招租人,已提交的申请竞价资料不予退回;已在线缴纳竞价保证金的,将在竞价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本金。
4.未竞得竞价人所缴纳的竞价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果公示后的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回本金。
5.中标人应当在竞价结果公示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到(略)草签房地产租赁合同,并于当日缴纳合同约定的首期租金及成交的含税年租金的25%做为履约保证金。若中标人未按时足额交付租金和保证金,视为中标人自愿放弃中标资格,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
6.招租人向中标人开具的租金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9%)。若日后适用政策调整导致增值税税率调整的,不含税租金标准保持不变,含税租金随税率相应调整。
7.租赁权利义务:竞价人一旦报价则视为竞价人已经充分了解第四章“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租赁相关权利义务按“合同条款”执行。
(五)、业务咨询
对招租文件及其他业务方面有疑问的,请联(略)。
招租人: (略)
联 系 人: (略)
踏勘联系人: (略)
附件1: **省**市达道路11号(南侧及北侧首层、三层北侧及五层南侧)项目-项目竞价招租文件.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