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管线迁改合同诉讼(仲裁)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项目名称:**轨道(略)(仲裁)代理服务项目
上限控制价:(略)
合同期:合同生效(略)。
项目地点:(略)
比选范围:(略)
2.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持有有效律师事务所(略)
2.2信用要求: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略),并正在接受我市主管部门调查,或因执业行为被司法、行政机关处罚或被律师协会通报批评的参选人,将不被接受。(须提供“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相关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能提供信用查询结果截图的,应作出无上述相关违法行为、被处罚、通报批评的书面承诺并加盖公章,承诺书格式自拟)
2.3其他要求: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报价,律师事务所总所及分所只允许其中一家参与比选。
3.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采取资格预审查方式,只有资格预审(略)。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方式:须先报名并提供上述第二点“比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佐证材料予以资格审查,待资格审查通过后方可获取比选文件及附件,如有疑问请联系(略)(联系方式:0771-(略))。
4.2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略)前截止报名。
3.获取时间、地点:2024年4月 29 日下午3时前到(略)轨道大厦A2栋104会议室签署保密承诺书并拷贝电子版比选文件。(附:
保密承诺书.docx)
售价:(略)
注:比选申请人(略),或由于未及时关注比选文件补充通知(补遗)、答疑等相关项目信息而影响比选申请的,其责任由比选申请人自行承担。
5.比选申请(略)
5.1比选申请文件须密封后于2024年5 月8 日9 时(**时间)递交,递交地点在至(略)轨道大厦A2栋104会议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未按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比选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5.3请(略)法人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比选申请文件必须由比选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递交,否则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略)官网(http://www.nngdjt.com)发布。
7.联系方式
比选人:(略)
地址:(略)
邮编:(略)
联系人:(略)
电话:(略)
纪检监督:(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