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资格要求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由评审委员会在初步评审时按照比选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对经销商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初步评审的经销商将被否决应答,不参与后续评审工作。经销商需符合以下资格条件:
1.基础实力
(1)参选人需满足以下任意一个资质条件: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一年以上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个体工商户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者名义参选);
2)首轮招商中允许在我公司紧密**渠道工作或从事装维满6个月的自然人(应出具装维运营*(略)录等证明材料);
3)如前两轮招商失败,第三轮招商中分公司可针对以上第2条,经 “三重一大(略)。
(2)包6、包7及包17的招商**方要求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除包6、包7及包1(略)
(3)如因股权变更(略),原公司股东注(略)(包括(略))并继续正常运营的,可继承股权变更前公司的相应资质,包括注册时间、**时间、厅店数量、业务量、相应考核等。
2.厅店运营
(1)非自然人参选人满足如下条件之一:
1)参选人与**移动开展紧密**,所经营的渠道之一在**移动公司最新一期星级评定达到三星及以上星级;
2)参选人所经营的渠道属性为个体经销商或本地、省内连锁渠道的,需有渠道与**移动**连续运营满6个月。
以上1、2条款均需提供有效期内与**移动及下属分公司**协议复印件。
(2)非自然人参选人应拥有**省内累计经营面积不得低于30平米的独立自有终端零售门店(参选人承包进驻**移动自建或租赁的门店也计在内),参选人需提供营业执照、与**移动及下属分公司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业务**协议。
3.资格后审否决条款
(1)旗下与**(略),在上一年度1-12月期间发生因养卡等违规行为被省公司文件通报3次及以上;(招商人应能提供向渠道开具的处罚通知等书面证明材料)。
(2)招商当月前半年内,因违反实名制规定、业务不知情定制、涉诈、黑灰产、骚扰短信发送等严重不良记录,被集团、工信部、省通信管理局、公 安部门等通报、行政或刑事处罚的门店,如存在相关问题,直接取消所在区县招商参选资格。
(3)参选人公司负责人被纳入中国移动通信集团“社会渠道不良信用信息库系统黑名单”管理。
(4)参选人未提交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人签字盖章的承诺书,或未承诺按照**移动“泛全联盟”要求开展如下运营:
1)对终端公司可供货源纳入云货架,在终端公司确保价格竞争力的基础上,100%从终端公司提货;
2)云货架在售产品100%接入云平台,通过云平台实(略)
3)厅店内终端和智家硬件应为同一主体运营;
4)不可将**柜台或厅店进行转包或分包;
5)厅店参与异业信用购营销的异业商品应100%从“和易购”平台提货。
(三)招商保证金
本次招商需收取应答经销商每个招商包招商保证金,根据采购包的厅店规模进行收取,具体收取标准:详见比选文件。中选经销商(略),用于承诺业务量考核,待**结束后结合考核情况综合进行退还,对中选后无特殊原因未进驻经营或退选的将没收招商保证金。未中(略)息进行退还。
帐户信息如下:
账户名:(略)
开户行:(略)
账 号:(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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