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监控及安防供应商框架招标-澄清函(一)
致各投标人:
根据项目需要,现对“(略)2024年综合能源项目监控及安防供应商框架招标”(项目编号:XM2024041471)相关内容进行澄清,澄清内容如下:
现对招(略):
序号 |
内容 |
需要补充说明的内容 |
1 |
投标人若为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略)人若为代理商,其代理的产品制造商应具备自行生产、供应所投标的物必需的生产场所、生产设备、售后服务能力和员工队伍; |
所投标的物主要指:(略) |
4 |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其产品必须具备制造商出具的唯一有效授权书。不允许代理商将其所获授权权限转让给他人,同一标包不允许制造商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进行投标且不允许同一制造商的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委托多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如原厂制造商和授权代理商或多家代理商采用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参与同一标包的投标,均作否决投标处理。 |
其产品主要指:(略) |
注:招标文件与本澄清、修改的内容如有冲突,以本澄清、修改为准;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内容的作相应补充,其他招标文件内容保持不变。投标人响应(略)。
请各投标人按澄清函内容执行特此函达!
招标人:(略)
招标代理:(略)
2024年04月26日